西安交通大学樱花:学法律的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1:01:33
我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个体协会事业编工作人员(省编)随国家公务员,一起在集贸市场巡查和收费(当时共三人,其中一人是国家公务员)我们在巡查和收费期间.我被他人打伤(左侧鼻骨骨折).问:我算什么伤?打我的人,算不算防碍公务?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
帮帮忙啊,.各位..那个是律师的.....帮帮

具体条例啊........谢谢了~~~~~~~~‘

转为故意伤害

摆滩的怕遇到工商,工商怕遇到暴徒,难呀,这年头怎么这么难

同意三楼的的看法 ,建议楼猪去律所咨询,并及时做伤害鉴定.

为什么被打?如果你是恐吓或先对对方实行暴力 以及危及他人的过失行为 你不损失工伤,对方是正当防卫。骨折的话你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请蓄意伤害,让检察机关介入此案~:、)

算呀,法律依据: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也算妨寄存器公务,277条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