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尚宽 民法总论pdf:心中割舍不下她却又无法得到她,是否应该彻底将她忘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4:37:14
我说的是得到她的心!

其实答案你早己知道,只是没有勇气去面对而己,是吧?
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很痛苦,可是人生不是为了痛苦而去痛苦的,是为了快乐!是为了适合自己!
其实爱,说到底了只是一种思念,说不上来的心痒!对吗?我建议你找一个可是大声喊喊的空间,把心里对她的怨,对她的痴,对她的所有记忆,大声说出来,看看到了最后,你所希望的是什么?还是她吗?如果你得到她了又怎么样?
去吧,顺从自己的心吧,再难受也是一会儿的事!
我相信,你会开心的!

如果努力了也没有结果,那么当然应该忘却!
但忘却其实很难,和看开一样,只有大智慧的人可以做到。
普通人的做法,一是在空间上的分离(如果每天看到,那时间的推移实在没什么作用)。
二是死亡,但是爱得太深时连对方的死亡都没有用,等待几十年....
三是找一个自己爱,又爱自己的人-放不下眼前的,那是因为还没有遇到更好的。

狂追,女孩都容易被感动,成功那最好,不成功,放弃吧,继续下去只会让自己更痛苦,时间也会冲淡一切

既然喜欢就要去努力,要有永不言败得毅力和精神
不管发生什么 都要坚信自己
即使最后失落,也依然对自己得付出问心无愧

我也是呀,不过我很冷静,所以我放弃了,冷静地想一下吧,觉得可以就往死里追,不行,就放手,别浪费时间精力还有感情,你说呢?祝你成功喽!

这句话送给你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