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36条怎么处罚:怎样鱼和熊掌皆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23:40:13
问一下!!

先拿鱼,吃熊掌犯法!

都去经过一下就兼得了,答的臭,不要见笑,多多支持,

这不是什么“定性思维”,在你得到某样时你一定会失去某样—万物守恒。
所以不该去想兼得。再说吃熊掌是不对的,熊多可爱啊,就算不犯法也不该吃。

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不可兼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兼得的.

那得看你究竟是想得到什么了,如果只是物质就很容易了。

一个字 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