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农家院:请问医疗保险里有没有外伤不报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3:01:51
我是城镇职工,单位也参加了医疗保险,我一次走路不小心将腿摔断,伤好出院后去社会保障局报销医药费,但是他们说外伤不报,请问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

参照以下规定,您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的范围,不是不能报销,而是应该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具体的报销方法可向单位进行咨询。

《关于建立外伤性疾病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严格外伤性疾病医疗费审核界定和报销程序,现将《关于建立外伤性疾病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建立外伤性疾病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防止工伤,交通伤,自杀自残等医保支付范围外医疗费挤占统筹基金的现象发生,根据丰润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参保人外伤性疾病申报审批制度.
一,外伤性疾病的范畴
外伤性疾病是指由于致伤因子作用于肌体,导致肌体组织连续性破坏或功能性障碍的疾病.包括:机械性损伤(传统意义上的创伤,如交通伤,切割伤,枪弹伤等各种开放或闭合性损伤);物理性损伤(如冻伤,热液烫伤等);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烧伤,毒气伤等);生物性损伤(毒蛇咬伤等).
二,申报审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参保人因外伤性疾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一律不得纳入医保网络刷卡记账结算.首先由医保科初步界定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初审界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发放《外伤性疾病调查取证审批表》,参保患者如实填写,于住院2日内报区医保中心审批.申报内容包括:参保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医疗保险卡号码,受伤时间,地点,受伤经过,救治情况,医院诊断以及医保科意见等;证明人情况及其书面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尚需提供单位证明信;因交通伤发生的费用还需提供交警部门证明.逾期不报者,视为自行放弃申报.
三,调查取证
医保中心在接到申报后,组织专人对申报事项及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根据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界定该笔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规定.凡经医保中心核实符合报销范围的,签发《外伤性疾病调查取证审批表》(参保人留存联),参保人凭此表到医保中心报销住院医疗费.
四,报销办法
参保人出院时,按要求向定点医院索取相关医疗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医保专管员于每季度初1~5日报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申报费用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外伤性疾病调查取证审批表》(参保人留存联);2,出院证;3,诊断证明;4,结算收据(原件和复印件);5,病历复印件(含住院证,首页,住院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出院小结);6,每日用药清单(本人签字);7,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8,个人医疗保险卡;9,医疗保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