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辐射的症状:住宅商品房楼与楼之间距离法律规定应是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1:53:50
非常想知道国家规定住宅商品房楼与楼之间的法定间隔距离是多少??该楼为六层,层高为3M。楼层距离八米是否达到国家规划要求?

根据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4-6层及以下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6层8米的楼距是达到国家规划要求的。

住宅商品房楼间距的规定: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1.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3.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扩展资料:

楼间距(前后距)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 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 1/ tanh=L tanh=1/L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也就是说,得首先得知前幢楼的檐高,才能计算离你家几米建房对自己房间日照有无影响。

另外,还得看日照是否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时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楼间距

楼层为6层,层高3米,楼层距离八米达到国家规划要求。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5.0.2.3规定,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房屋前后间距:两楼间距不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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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间距的优点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采光、通风、隐私、防噪,而其中采光效用尤为突出。

1、采光

南向的房子采光好,但是如果楼间距过近,即使是南向的房子也可能出现采光不足的现象。住在一层的住户应该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房屋的日照时间大大低于高层的住户。尤其是到了冬天,大白天的有时候也要开灯才能工作,这往往就是楼间距过近造成的。

2、通风

一个房子的居住是否健康、舒适,除了应该有足够的日照时间之外,良好的通风性能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楼间距过近的话,前楼往往会对后楼的正常通风造成遮挡,使后楼业主的通风需要受到影响。

3、隐私

隐私保护是当下比较受到重视的一个问题,而楼间距过近肯定是对隐私保护不利的。试想一下,你在家里做什么事对面的楼一抬眼就能看个一清二楚,这样的房子住得舒服吗?当然你可以把窗帘拉上,但正常采光又会受到影响,是不是很麻烦?

4、噪音

由于楼间距过近,在两楼之间穿行的行人、车辆的声音会清晰地传进屋内,到了晚上,对面楼的电视声、门铃声、麻将声甚至吵架声你想不听也不行。怎么解决?关上窗户吗?通风问题怎么办?

5、安全

消防是一个大问题。有一些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楼间距本来就很小,再加上道旁停满了业主的机动车,到了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根本就开不进来,只好看着火势蔓延,所以楼间距过近的小区在安全上也是存在重大隐患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楼间距

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所以六层的住宅距离八米符合国家规划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3、在Ⅰ、Ⅱ、Ⅵ、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用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入室的要求;

4、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

6、住宅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96-99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

扩展资料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注: 

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居住用地平衡表。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根据国家规定,六层楼的建筑间距为6米,所以您的楼层距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房屋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扩展资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5.0.2.3规定,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房屋前后间距:两楼间距不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

扩展资料:

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