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结构报考条件:博弈中的蓝氏定律(高手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29:51
有谁能把这个公式解释清楚;我搜到一个公式,但只是近似值。
举例:A军团15个师,B军团12个师;当两个军团向对方发起正面的全线进攻后,其结果一定是沙的那方全军覆没,多的那方甚于部队等于15的平方减去12的平方再开方,结果是9个军团;这只是一个近似的数值,不知道原始公式是什么。
请高手解答
那问题就来了:当A\B\C三方互射时(没有结盟的状况)是如何计算出40:20:0的

如果答案是一样的就免了,又没人有人可以给我三方互射,计算方法.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蓝氏定律是应用于两军互射的战役上,那么同样的原则是否也能运用在三方军队彼此互相攻击的战役?这时出现两种极端的可能性:其一,大家彼此互射,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其二,两军联合,共同对抗第三势力。

  用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并稍微设计一下数字,以简化答案。假设敌对三方分别为A、B、C,各有45、40、35个单位的军队(坦克、军队、战机皆可),开始射击?在蓝氏定律下,每位士兵都会向目所能及的陌生人开火,无论其属于哪一方。当尘埃落定,军队数少的一方定会被全面消灭,而A与B则各剩40与20个单位的军队。不仅军队最少的一方会成为历史,第二大势力B,比起A也是损失惨重。B约会丧失一半的军力,而A不过从45减少到40,所以A可以在少量损失的状况下,轻而易举除掉B。因此对多数的一方来说,采取随意射击是很有利的,而B和C互射的结果就是等于间接帮了A军队。(没算明白)

  假设B和C两军将领都知道这种状况,于是决定以结盟的方式,联手对抗A,至于两军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歧见,容后再谈。于是联军共有75个单位,远远超过A军,仅需要耗损其中的15个单位即可击败A军,这当然比白白牺牲要强得多,也同时说明军事联盟这么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当然,未必每次联盟都能这么成功。因为结盟双方都很清楚,他们很快就必须摊牌,因此多会有所保留。同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美、英盟军类似此例。

  还有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B和C共同与A对决时,彼此的相对损失如何,这会影响到下一次战斗时双方的情势。同样地,这个数学计算太过繁琐,不过结果是双方将分别损失20%,因此B的40个单位会剩下32个单位,而C的35个单位则剩下28个单位。在联盟的情形下,成为历史的就是A。B与C则在共同行动中,分别失去同比例的军力。而在接下来的战役中,B会获胜,不过损失惨重,原来45个单位,大约只会剩下15或是16个单位,所以他可能会因为损失过大而觉得不值得和C决战。

  从三方竞赛中两方结合是有利的这个原则,可引申到多人参与的游戏当中,而过去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防守还是进攻

  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了解了优势兵力左右战局的巨大作用。但是仅仅拥有优势兵力还不够,你还必须学会使用它,否则,你就可能败在实力不如你的对手面前。为什么会这样?

  《孙子兵法》中有一句“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历来为人所歧解。一种意见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战争中)采取守势,是因为实力不足;采取攻势,是因为实力有优势。”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三国时代最杰出的战略家之一曹操,他的注解是:“吾所以守者,力不足也;所以攻者,力有余也。”的确,从战略的角度看,进攻的一方通常是比较强大的。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意见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一定的兵力)用来防守则不足,用来进攻则有余。”因为这样解释不仅更符合古代汉语的语法规律,而且更符合孙子强调“善战者,制人而不制于人”的积极战术原则。

  孙子在《虚实》篇中的一段精彩论述可以作为这一战术思想的注解:“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一也,则我众而敌寡……吾所与战之地不可知,不可知而敌所备者多,敌所备者多,则我所与战者寡也。故备前而后寡,备后则前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大致意思是:使敌人兵力部署被固定,而我军机动;使敌人兵力被分散,而我军专一,就可以取得“以十攻一”的优势。敌人越弄不清我要进攻哪里,就越要到处设防,无论如何设防都难免顾此失彼,而一旦到处兼顾,则到处都是薄弱环节。

  从古今中外战史看,以弱胜强的例子不少,但消极被动防御很少能坚持到最后胜利,弱小一方都是通过主动进攻扭转战局的。例如游击战的“十六字诀”,再如解放战争时期“三大兵团”大闹中原都是如此。“不列颠之战”中英国似乎是被动防御的成功例子,但正是英国空军对柏林的主动出击,打乱了希特勒的战略部署,希特勒一怒之下,将原定的“全力摧毁英国空军”的目标改为对英国城市的狂轰滥炸,才使英国摆脱了战败的命运。(使对方没有在均衡点的决策,放弃了优势策略(有政治颜面方面的问题,当然英国的无辜民众成为“英国优势策略”的牺牲品))照理说,如果双方均保持理智的话,英国的策略并不是在得知对方优势策略后而采取的自身的优势策略,这是另外的均衡。

  启示:围棋中有一名言“宁输十子,不输一先”也是这个意思:宁可损失部分实力,也不能失去战争主动权。

蓝氏定律是应用于两军互射的战役上,那么同样的原则是否也能运用在三方军队彼此互相攻击的战役 这时出现两种极端的可能性:其一,大家彼此互射,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其二,两军联合,共同对抗第三势力.
用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并稍微设计一下数字,以简化答案.假设敌对三方分别为A,B,C,各有45,40,35个单位的军队(坦克,军队,战机皆可),开始射击?在蓝氏定律下,每位士兵都会向目所能及的陌生人开火,无论其属于哪一方.当尘埃落定,军队数少的一方定会被全面消灭,而A与B则各剩40与20个单位的军队.不仅军队最少的一方会成为历史,第二大势力B,比起A也是损失惨重.B约会丧失一半的军力,而A不过从45减少到40,所以A可以在少量损失的状况下,轻而易举除掉B.因此对多数的一方来说,采取随意射击是很有利的,而B和C互射的结果就是等于间接帮了A军队.
假设B和C两军将领都知道这种状况,于是决定以结盟的方式,联手对抗A,至于两军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歧见,容后再谈.于是联军共有75个单位,远远超过A军,仅需要耗损其中的15个单位即可击败A军,这当然比白白牺牲要强得多,也同时说明军事联盟这么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当然,未必每次联盟都能这么成功.因为结盟双方都很清楚,他们很快就必须摊牌,因此多会有所保留.同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美,英盟军类似此例.
还有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B和C共同与A对决时,彼此的相对损失如何,这会影响到下一次战斗时双方的情势.同样地,这个数学计算太过繁琐,不过结果是双方将分别损失20%,因此B的40个单位会剩下32个单位,而C的35个单位则剩下28个单位.在联盟的情形下,成为历史的就是A.B与C则在共同行动中,分别失去同比例的军力.而在接下来的战役中,B会获胜,不过损失惨重,原来45个单位,大约只会剩下15或是16个单位,所以他可能会因为损失过大而觉得不值得和C决战.
从三方竞赛中两方结合是有利的这个原则,可引申到多人参与的游戏当中,而过去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蓝氏定律是应用于两军互射的战役上,那么同样的原则是否也能运用在三方军队彼此互相攻击的战役 这时出现两种极端的可能性:其一,大家彼此互射,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其二,两军联合,共同对抗第三势力.
用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并稍微设计一下数字,以简化答案.假设敌对三方分别为A,B,C,各有45,40,35个单位的军队(坦克,军队,战机皆可),开始射击?在蓝氏定律下,每位士兵都会向目所能及的陌生人开火,无论其属于哪一方.当尘埃落定,军队数少的一方定会被全面消灭,而A与B则各剩40与20个单位的军队.不仅军队最少的一方会成为历史,第二大势力B,比起A也是损失惨重.B约会丧失一半的军力,而A不过从45减少到40,所以A可以在少量损失的状况下,轻而易举除掉B.因此对多数的一方来说,采取随意射击是很有利的,而B和C互射的结果就是等于间接帮了A军队.
假设B和C两军将领都知道这种状况,于是决定以结盟的方式,联手对抗A,至于两军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歧见,容后再谈.于是联军共有75个单位,远远超过A军,仅需要耗损其中的15个单位即可击败A军,这当然比白白牺牲要强得多,也同时说明军事联盟这么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当然,未必每次联盟都能这么成功.因为结盟双方都很清楚,他们很快就必须摊牌,因此多会有所保留.同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美,英盟军类似此例.
还有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B和C共同与A对决时,彼此的相对损失如何,这会影响到下一次战斗时双方的情势.同样地,这个数学计算太过繁琐,不过结果是双方将分别损失20%,因此B的40个单位会剩下32个单位,而C的35个单位则剩下28个单位.在联盟的情形下,成为历史的就是A.B与C则在共同行动中,分别失去同比例的军力.而在接下来的战役中,B会获胜,不过损失惨重,原来45个单位,大约只会剩下15或是16个单位,所以他可能会因为损失过大而觉得不值得和C决战.
从三方竞赛中两方结合是有利的这个原则,可引申到多人参与的游戏当中,而过去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蓝氏定律是应用于两军互射的战役上,那么同样的原则是否也能运用在三方军队彼此互相攻击的战役 这时出现两种极端的可能性:其一,大家彼此互射,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其二,两军联合,共同对抗第三势力.
用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并稍微设计一下数字,以简化答案.假设敌对三方分别为A,B,C,各有45,40,35个单位的军队(坦克,军队,战机皆可),开始射击?在蓝氏定律下,每位士兵都会向目所能及的陌生人开火,无论其属于哪一方.当尘埃落定,军队数少的一方定会被全面消灭,而A与B则各剩40与20个单位的军队.不仅军队最少的一方会成为历史,第二大势力B,比起A也是损失惨重.B约会丧失一半的军力,而A不过从45减少到40,所以A可以在少量损失的状况下,轻而易举除掉B.因此对多数的一方来说,采取随意射击是很有利的,而B和C互射的结果就是等于间接帮了A军队.
假设B和C两军将领都知道这种状况,于是决定以结盟的方式,联手对抗A,至于两军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歧见,容后再谈.于是联军共有75个单位,远远超过A军,仅需要耗损其中的15个单位即可击败A军,这当然比白白牺牲要强得多,也同时说明军事联盟这么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当然,未必每次联盟都能这么成功.因为结盟双方都很清楚,他们很快就必须摊牌,因此多会有所保留.同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美,英盟军类似此例.
还有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B和C共同与A对决时,彼此的相对损失如何,这会影响到下一次战斗时双方的情势.同样地,这个数学计算太过繁琐,不过结果是双方将分别损失20%,因此B的40个单位会剩下32个单位,而C的35个单位则剩下28个单位.在联盟的情形下,成为历史的就是A.B与C则在共同行动中,分别失去同比例的军力.而在接下来的战役中,B会获胜,不过损失惨重,原来45个单位,大约只会剩下15或是16个单位,所以他可能会因为损失过大而觉得不值得和C决战.
从三方竞赛中两方结合是有利的这个原则,可引申到多人参与的游戏当中,而过去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