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平板闸阀:我们已经移民加拿大,现在中国生了一个女儿,请问孩子移民手续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2 01:28:45

看看这个怎么样?

http://www.yahtour.com/GB/channel971/974/986/20010523/2870.html

移民法规与配额之(一)
加拿大是一个由来自世界70个民族移民组成的多元化国家,现在加拿大的公民90%以上是外国移民及其后裔。移民的华人已达60万左右。近年来,香港一直是加拿大移民的首要来源,其每年移民加拿大人数在加拿大的移民中占10%以上,大部分都是商业移民和家庭亲属类移民。中国大陆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主要来源国。
加拿大负责移民事务的机构是人力与移民部,简称移民部。人力与移民部主管外国人的入境申请,包括对移民申请的审查、批准,入境查验和入境后的居留、就业及非法移民的遣返等等。在国内各省设分支机构,在国外有关的大使馆和使馆也派遣有移民官员。目前,加拿大人力与移民部在世界45个国家设有60个移民办事处。
加拿大在1962年宣布对移民不考虑人种、肤色和国籍因素。1967年实施了移民条例,把移民分为独立移民、辅助移民和家庭移民三类,并首次开始实行计分制度。1978年4月10日,加拿大移民法开始实施。

加拿大移民法的原则主要有三点:
一是便利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与国外的亲属团聚;
二是促进加拿大贸易、商业及科学事业的发展;
三是履行加拿大接受难民的国际义务。
加拿大移民法的第一个修改法案于1993年1月31日正式执行。这个移民法修改案是以"加强经济类移民,紧缩亲属类移民"为基本方针的。经济类移民配额比例(技术工入移民、商业移民)从1995年的43%跃到了l 996年的47%,这种增长趋势在以后的几年中继续上升,1997年至1999年间稳定增长为52%,到2000年增长为53%,而亲属类移民的计划比例则持续降低。在这个移民法实施之后,加拿大的移民史上呈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技术移民高潮,大量优秀的技术人才从全世界各国涌入加拿大,这其中许多是散居在全世界的华人和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中国人。近年中国大陆和香港的移民约占加拿大技术移民总数的30%左右。
目前,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选择审核,仍遵循1993年颁布的移民实施条例,但l995年6月批准的移民法修改案已被正式执行。移民部为今后10年加拿大的移民政策确定了方
向今后10年(1996-2005年)移民政策,将出现以下几个基本趋势:
1.加拿大新移民政策将以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为根本出发点。移民选择标准将重点考查移民对加拿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以及融入加拿大社会的能力。
2.独立移民选择标准,将注重移民溶入加拿大社会的潜力为目标,强调移民的语言能力年龄、教育程度和应聘能力等。
3.独立技术移民选择和审核方法,加强了对申请者的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的要求。移部每年确定加拿大劳务市场短缺的职业,为加拿大输入具有这类职业的技术、培训和经验移民。
4.商业移民的选择,注重其商业背景和溶入加拿大商业社会的能力。投资移民项目将加强中小型商业企业的风险投资来源而设计,以更好的支持加拿大经济发展,为加拿大提更多的就业机会。
5.家庭类移民的策略:配偶和子女的移民仍然被列于家庭团聚类移民的首位;减少需担保人的经济支持的父母、祖父母类老人移民而增加担保人的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移民。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制定了1998年各类移民配额,1998年度加拿大计划接纳移民20万至22.5万人,实际移民数字大约是18-20万人,移民数字的下滑同东南亚经济危机有关1998年的移民计划同1988年相同,仍是20-22.5万总数。
移民签证的种类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下的移民,主要有三大类;家庭亲属移民、独立移民及难民移民。
(一)家庭亲属移民
家庭亲居移民又称为近亲属移民,其对象主要包括7种人:
(1)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配偶;
(2)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未婚配偶;
(3)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未婚的子女(包括收养子女);或19岁以上未婚的全日制学生,或19岁以上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子女;
(4)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
(5)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6)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父母俱亡的未婚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姨甥姨甥女、孙子女;
(7)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收养的19岁以下未婚孤儿女。
该7种移民申请人,除受年龄和亲属关系限制外,不受职业安排、教育程度等各种限制,不必通过计分考查,只要提出申请,担保人具备担保条件,通常就能获准移民签证。
(二)独立移民
独立移民包括的种类最多,它又细分为技术工人移民;援助亲属类移民和商业移民。其中技术工人移民和援助亲属移民总称为独立技术移民。商业移民也可称为独立商业移民,商业移民又下分为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和自雇型移民。
属于独立移民的商业移民,在加拿大的移民总数中也占有相当的份量,这也是受加拿大政府欢迎的一类移民,尤其是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不仅为加拿大带来了经济发展的资金,同时也为解决加拿大社会的就业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商业移民包括以下三种:
(1)企业家移民
企业家移民,是指移民者打算而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或购买一个具有一定投资规模的企业实体或商业实体,这个实体必须雇佣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而且企业家移民本人必须打算而且有能力参与这个实体的管理和经营。企业家移民申请人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以往具有一定的管理企业或经商的经验,在移民加拿大后,可成功地建立、购买或投资某项生意。申请人要具有足够的资金来实现递交的建议书中的生意投资,并要有能力支持家人在加拿大的生活消费和开支。
(2)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是指移民在加拿大投入不可抽回的资金,这笔资金至少要在加拿大运行5年,这笔资金的数额将根据所投资的地区不同分别为15万加元,25万加元或50万加元等。
(3)自雇移民
自谋职业移民是指移民打算和有能力在加拿大创办一项业务或商业实体,并雇佣自己,且必需对加拿大的经济、文化或艺术有一定的贡献。
自雇移民作为商业移民的一种,其审批将参考独立移民的标准。只是自雇移民的用于投资的资金额可以获得25-30分的奖励,在自雇能力如教育、职业、经验、英文等能够达到40一45分便可获批准。对自谋职业移民的计分,除了计分项目中规定的项目计分以外,凡是有特殊贡献的作家、画家、演员、歌星、艺术家、音乐家、运动员、设计人员以及某些顾问等,都可获得额外的计分。
自雇移民的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官证明,你是一个成功的专家。无论是小企业业主、艺术家或钢琴家,必须能让移民官相信,到加后你能自己开办生意,自己雇佣自己。自雇移民多为小型店主,或是职业有专长的运动员、文艺家,或是经济上的专家、高级经理、农场主、出色的销售员等,均可申请。
通常情况下资金额上没有严格要求,一般在5万至10万加币左右。对申请人的身份也没有要求,但申请人自身的条件是很重要的,如果是工商界人士,要有一定的英文基础。申请移民的期限要比企业家移民和投资移民略长,通常要12个月才能完成申请。
(4)退休移民
退休移民是指那些55岁以上,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并无意在加拿大工作。如申请者为夫妇,只要其中一方达55岁即行。对申请退休移民的人不作计分,但申请者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加拿大颐养天年,一般至少得拥有30万加元的净资产。
在这四类独立商业移民中,除了投资移民不需经过评分制审核外,其他几种移民都须经过评分制审核,但每种商业移民合格的总分要求不同。商业移民的审核评分和独立技术移民的审核评分一样,采用1993年颁布的移民条例修改案中的移民审核评分标准,而加拿大政府于1995年11月17日颁布的独立技术移民新条例,只影响技术移民和援助亲属移民的审核,商业移民和魁北克的技术移民审核,仍依照原来各自的选择审核评分标准。
(三)难民移民
难民是指联合国难民公约中规定的,由于畏惧种族、宗教、国籍,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并由于上述畏惧而不愿返回该国保护的人。
新修订的难民法,难民或庇护资格将视个别人士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批准与否。,这与美国现行的申请方式极为相似。美国1980年制定的难民法案规定,外国如符合难民定义者,可在美国境内或边境提出政治庇护申请。美国所谓难民系指:
①当事人须身在本国国境之外;
②本人不能而且不愿意回到本国去;
③当事人不能且不愿回去的理由必须是害怕;或正受到本国迫害者;
④本国迫害当事人的理由必须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及当事人参加之社团或持有不同的政治意见等。当然,申请政治庇护、难民者,必须提出充分证据来显示自己确己被本国迫害或正被迫害才行。难民无须通过计分考查。

家庭亲属移民签证之(一)
家庭亲属移民也称为家庭团聚型移民,它是为让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有机会把他们的亲属移民到加拿大,让亲人在加拿大获得团聚而设立的。
(一)家庭亲属移民的条件
家庭亲属移民是加拿大移民政策的重要方面,加拿大对此类移民给予优惠,申请者只要符合亲属条件、有经济担保、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容易获得批准。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下列入员可申请家庭移民:
1.配偶。 婚姻关系不能是建立在移民目的上。
2.未独立子女。
担保者的子女,必须是19岁以下且未婚。19岁的限制只适用在送件时,被担保人在签证发出时,可以已经超过19岁。未婚是指"目前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是说19岁以下是单身,离婚、丧偶或婚姻已被注销,仍被认为是未婚。子女即使已有全职工作,且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只要符合19岁以下且未婚的规定,仍视为未独立子女。超过19岁,目前必须是一全职学生,且从19岁起必须是持续就学,从19岁起经济大部分或全部由父母亲支持,若就学有中断,则不能超过一年。如子女超过19岁,在身份或心理有残疾,而无法照顾自己,在财务上大部分或全部受父母支持,也可视为未独立子女,但在体检方面,却属于不能入境类。 未独立的子女也包含在19岁以前被收养的孩子。子女必须依照收养当地法律,完成收养手续,该收养不能是以移民为目的。
3.父亲或母亲。
是指任何年龄的父母,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如果申请人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尚不到3年,则只能申请60岁或60岁以上的父母,父亲或母亲丧偶,或不能工作。
4.祖父或祖母。
5.无双亲的亲属。
这类亲属包含担保人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孙子及孙女。他们必须是19岁以下且未婚。担保人也必须取得亲属未来欲居住省份的书面同意。
6.未婚夫(妻)。
夫婚夫妻必须提出他们将在到达加拿大的90天内结婚的证明。以未婚夫或未婚妻身份提出移民申请,加拿大驻华使领馆会发给一张临时居留签证,进入加拿大后,依据法律规定,必须在90天内结婚,然后才能成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人在90天内不能履行婚约,需要延期,则必须经过讯问并且提出合理的理由。
这里需要提醒申请者的是,申请婚姻移民签证如果获准,在正式进入加以前,则必须是未婚状态。如果得到移民签证以后,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签证则失去效力,必须重新申请移民签证。
未婚夫妻申请移居加拿大,可以循一条合法的途径,其中一方可以以旅游者身份申请临时签证进入加拿大,然后在加登记结婚,申请变为永久居民身份。在等待批准期内,可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证,取得合法工作的权利,并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家庭亲属移民签证之(二)

(二)申请移民签证程序
办理加拿大移民签证的基本程序是:
1.申请人先在中国申请办理出国护照。并向所在地县、市公证机关办理"亲属证明书",此证明书要写明: (1)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关系;
(2)申请人父母的姓名;
(3)申请人19岁以下未婚子女的姓名;
(4)申请入配偶的姓名、年龄和结婚日期及出生日期、地点等。
2.将"亲属关系证明书"寄给在加拿大的亲属,由亲属持此证明向所在地的移民中心局提出申请,履行担保手续,并填写有关申请表、保证书;代中国申请人填写"赴加永久居住申请表"
加拿大亲属到就近的移民中心索取申请家属团聚表格,填就后交回,并缴手续费,签署一份承担经济担保责任的保证书,这是一份法律协议书,它表明申请人愿意也有能力为来加的亲属提供生活和其它费用,这种担保的时间为1年到10年,按来加亲属的需要而定。如果申请的是自己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则不需要符合上表所列的经济能力。
3、移民中心收到申请表和经济保证书后,编上号码,如接受申请,则将有关材料转送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并把一份标有号码的复印本退回给加拿大申请人保存,以便查核。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将通知移民申请人,并安排会见时间、地点。会见后如同意便当场发给体检表,不发给体检表则可能是不同意。家庭亲属移民,一般不会见,大使馆直接发给体检表。
4、领到体检表,则应按要求进行有关体检。
加拿大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包括偕行配偶和19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必须按加拿大规定的项目进行体检,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加拿大使馆发给《移民体格检查报告表》上。此表递交给使馆时,还须同时附上如下几种证明材料;
①11岁以上的申请人或俏行人员,每人胸部X光透视片一视(不小于35x28厘米,照片上要印有申请人姓名、拍照日期和医生的亲笔签字);
②5岁以上的申请或偕行人员的尿分析,包括显微镜检查;
③15岁以上的申请人或偕行人员的血液检查资料。
5.体检合格,且一切手续齐备,加拿大驻华使领馆便发给移民签证。加拿大移民签证属另纸签证,不在护照上签证。获签证的,需交付签证费。
赴加永久居住申请表是加拿大移民部统一制订的,每个移民申请者都必须填写。此份表格是人力与移民部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的依据,也是对申请者进行计分考查的主要证据。申请表包括35项内容,第1至第25项主要是个人、家庭及加拿大亲属的自然情况。从第26至第31项完全是对申请者进行教育程度、专业训练、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第35项明确告诉申请人,任何假话或者隐瞒重要事实都会导致被永远拒绝入境。即使一时被准许入境永久居留,申请表上填写的任何欺诈事项都能够做为对申请者进行起诉或被驱逐出境的根据。
家庭亲属类移民一直是加拿大政府重视和保护的一类移民,但该类移民给加拿大社会所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引起加拿大政府的重视。加拿大每年为移民支付约7亿加元的福利金。可见,没有专业技术,不懂英语的家庭亲属移民给加拿大造成了极重的经济负担。

家庭亲属移民签证之(三)
(三)家庭亲属移民担保人的条件
加拿大政府规定,作为经济担保人的加拿大亲属,必须是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性居民。如申请自己的一位亲属移民,则年薪要达到1.2万加元以上;如申请两位亲属移居,则年薪在1.5万加元以上。亲属到加拿大后,5至10年内不能向加拿大政府申请福利待遇。
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移民官员要对其进行调查审核,并且要求担保人提供有关的文件加以证明,主要调查以往对国外亲属承担担保责任的履行情况;职业和个人收入情况;年龄和其他个人情况,并应当出具下述各项有关文件:
①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件、公民证或移民入境签证;
②职业证明,即由雇主出具的证明证实其职位、月薪、任职期间以及纳税证明;
③银行存款证明;
④担保人与申请者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明。
加拿大亲属通过向移民部作出书面保证的形式,履行担保责任。通常是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担保申请书,一份是担保人财产评估书。在担保书中,要保证对移民申请者在入境后的若干年内,解决居住、生活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担保期限长短由移民官员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亲属关系如何作出决定,最长为10年。例如,申请者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又不具备工作能力,移民官员可能要求提供10年的生活费用。如果申请人为16岁青年,再有二年便可独立生活,则可能要求担保两年的生活费用。一个担保人究竟能够但保多少申请人入境,无人数限制,但作为担保人必须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资产、固定职业和良好的居住条件。
(四)拒绝入境与移民上诉
除移民法律明文规定外,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在日常审批中,对有些情况也予以拒绝。例如,以结婚为理由申请入境,但双方所提供的情况不一致,或者从不相识,或者双方年龄相差太大的。以援助亲属移民身份申请入境的人,其亲属虽然已经安排了工作,但是未经人力和移民部认可的,等等。
移民申请者如患有足以危害加拿大公民健康的疾病,如精神病、肺病等;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与重大犯罪集团有联系或可能参与性犯罪活动者,加拿大将拒绝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申请者如果被无理拒绝,除可以向移民上诉提起上诉外,还可以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以求最后的公正判决。
在加拿大,除人力与移民部外,还设有一个"移民上诉局",是进行与移民事务有关诉讼活动的权力机构,其地位是独立的,相当于移民事务裁判所,在移民者和移民局中间充当仲裁。如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亲属入境,其担保资格受到否认的,或者未批准被但保人入境的,移民或非移民在入境口岸受到怀疑拒绝其入境的;或者永久居民被取消其身份等等,均可以向设在口岸的移民上诉局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摘自《世界各国签证与出入境指南

独立技术移民签证之(一)
独立移民是指没有亲属关系而完全依靠个人的专业技能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一般包括企业家、医生、工程师、商人、投资者以及退休人员等。这类申请者,由于没有经济担保人,因而必须通过计分考核,达到规定的分数才能被批准。
(一)独立技术移民的分类
1.技术移民
独立技术移民是指移民申请者以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技术在加拿大成功地建家立业而申请移民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要求是:
(1)有可能在加拿大成功地建家立业;
(2)其移民申请职业是加拿大移民部所公布的加拿大劳务市场所需求的职业,或在加拿大已有预定工作;
(3)在其移民申请职业上至少有一年的全日制工作经验;
(4)能够通过独立技术移民的审核评分标准要求;
(5)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符合加拿大移民法的有关规定。
技术移民也可分为有雇主技术移民和无雇主技术移民。有雇主技术移民是指移民申请者已在加拿大找到了预定工作,而无雇主技术移民是指申请者在加拿大没有预定的雇主,但其职业属于加拿大移民部公布的可申请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职业目录中。有雇主技术移民在加拿大预定的职业,可以是移民部公布职业目录中的一种,也可以是这个职业目录以外的职业,只要自雇主,且在预定的职业上有过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就有申请技术移民的资格,但如果预定工作属于可申办移民的职业目录内,其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更大。
无雇主技术移民在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虽然在申请方法和审核标准上,它和有雇主技术移民基本一样,但它在数量上远远高于有雇主技术移民。
2.援助亲属移民
援助亲属移民是指申请者虽然不符合家庭亲属移民的条件,但却可以按照家庭团聚的原则予以照顾,由亲属协助入境的申请人。
援助亲属类移民的资格,是指移民申请者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以下亲属关系之一:叔舅姑姨、兄弟姐妹、儿女、孙儿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姨甥姨甥女。如果你的父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但你属于已成年子女或已婚子女,无法申办"家庭亲属类移民",但可申请"援助亲属移民"。
援助亲属移民是综合"技术移民"和"家庭旁系亲属移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一类移民的选择和审核,同独立技术移民一样,评分标准中的"在加亲属"是专门用来审核申请者是否属于"援助亲属移民"的项目,如果申请者属于该类移民则可获得此项目上的得分。
加拿大的移民条例将"预定工作"和"在加亲属"分别设为两项评分指标进行审核,这就拓宽了援助亲属移民的路。"援助亲属移民''可加入技术移民的审核评分行列,你不仅可获得"在加亲属"项目上的得分,所有符合规定的亲属都能获得4分的额外加分。若加拿大的亲属在他的家庭商业实体中为你提供了职位,还可获得"预定工作"项目上的得分。或者在加拿大另外找到雇主,也可获得"预定工作"项目的得分;申请职业属于加拿大移民部颁布的可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职业,也可获得相应于职业的各个项目的得分。
设立受助亲属移民的目的是希望引进一些受过专业训练及教育程度好的加拿人的亲属移民到加拿大。

独立技术移民签证之(二)
(二)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条件
申请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条件,可分为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两个方面。
基本条件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申请人必须能通过加拿大移民的身体检查,不能有大的残疾和任何严重传染病;
(2)申请人不能有任何犯罪记录;
(3)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移民申请材料中,有一份是需申请人出具的银行证明,证明申请人有一定的经费,保证赴加后有能力安置自己及家人的生活;
(4)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中遵纪守法并持诚实态度;
(5)申请人必须持有所属国的有效私人护照,至少有1年的有效期;
(6)向移民机构交纳申请费及其他费用。

特殊条件有如下几点: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9岁以上、45岁以下;
(2)在新移民条例颁布的独立技术移民职业目录中,大约有1/4的职业要求申请人先在加拿大找到雇主;
(3)申请职业上必须具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必须是申请人从递交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中的任何一年的工作经验,
(4)新移民条例规定了4大类职业各有不同的合格总分,每一类职业的申请人必须通过这个合格总分要求。
通常在加拿大有许多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等候者,他们在获批准之前的第一步程序,是应力争申请工作许可,或者应通过加拿大就业中心,根据各省实际就业状况,严格遵照独立移民标准审核。

有意独立技术移民的人,如有条件可先用国际公司人员或应聘到加拿大短期工作的签证,然后再向加拿大驻外使领馆申请移民。加拿大移民部允许已在加拿大的外国人,以非移民短期签证工作,同时申请移民签证,当事人的申请表必须送到加拿大驻外单位,领取移民签证,正式以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美国水牛城、底特律、芝加哥及西雅图的加拿大领事馆,接受很多在加拿大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士的移民申请。
独立技术移民申请者如欲先获得加拿大就业许可,可以申请就业许可证。取得就业许可的程序是:
①先寻找一家愿意聘请的公司或雇主,由该公司或雇主向加拿大就业中心索取外国人入境工作申请表。
②拟聘用的公司或雇主,还需要将聘用的有关条件,呈报就业中心,以获得批准。
③公司或雇主在聘用时,必须说明加拿大公民与或永久居民无人胜任,才向加拿大人力中心登记申报,请求向外国招聘人才,并发给"就业许可证"。
④就业中心负责审核:聘用职务、待遇、工作时间、资历、教育程度、专业执照、经验、特殊技能、语言能力,公司或雇主试图征聘加拿大公民与永久居民担任该项工作的征聘广告,以及与应聘者面谈的过程等。
⑤加拿大就业中心进行审核的程序,一般需要2个月。如能得到批准,即发出就业批准书,并同时通知申请人和驻华使领馆,开始办理签证事宜。就业许可证,一般工作期限为1年,可以延长至3年。
⑥申请人获准入境后,必须从事就业许可证上所指定的职业,不得私自变更工作,如果因故失去了原来的职务,需要重新寻找工作,必须向当地的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
⑦一般而言,获得临时就业许可证,事实上也是变为移民身份的前身。许多临时工作者,在3年期满后,申请永久居留都获得批准。

独立技术移民签证之(三)
(三)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程序
加拿大全世界各地设立了几十个接受独立技术移民中请案例的审核处理中心和签证处,在选择递表地点时除了考虑递表和面试的方便外,还可考虑各个审核处理中心审核速度的快慢,这个审核速度是由此处接受案件的多少而决定的。
申办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程序,可分为初评职业资格评估、正式申请、体检和无犯罪调查及面试五个程序。
1.非正式初评
申请人都应该在正式递交申请之前,先进行初审或初评,即根据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的审核评分体系,自己是否符合移民资格进行初步评审。可由申请者本人进行自我初评,也可委托移民咨询代理事务所作初评。由申请者本人做自我初评的缺点是申请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移民政策的信息掌握不足,而移民资询事务所可以避免这种不利因素。
申请人在初评中的总得分超过一定的分数限,才有希望获得移民审核通过,如按照旧移民条例审核评分标准(1993年颁布),这个分数限为63分,因为规定的合格总分为70分。
2.工程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评估
加拿大移民部于1995年底发出通知,独立技术移民申请人工程师资格的审核,由加拿大职业工程师委员会(CCPE)进行。所有需要工程师资格审定的移民申请人,须直接与加拿大职业工程师委员会(CCPE)联络,根据工程师资格评估的要求,向该委员会递交申请移民工程师资格评估的表格和相关材料。在得到该委员会寄回的资格审定书后,应将原件和技术工人移民的申请材料一起寄往加拿大移民审核处理机构进行正式申请。
对技术专家和技术员职业的申请人,也先进行职业资格评估,虽然这并不是要求的程序,但若职业评估的结果表明你的资格合格,则会非常有利于你获得移民审核通过

首先,公证子女关系,第2,把相应手续提交到加拿大,第3审核,第4,大使馆在加拿大审核完毕会移交手续到驻中国大使馆,核实表格,第5,约时间面谈,第6,等候消息,消息一旦下来,就随时可以出国了

很容易!就如深宅幽女上面说的!麻烦的事是,你呆在中国是否符合加拿大移民法?如是,没有问题!

如果你是公民,在外面生的孩子自动为加拿大人!只要报备加拿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