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7就业:现在是2006年1月12日了,发2005年12月工资,应按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1600计税,还是800元计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09:16:50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好象总是有不同意见,可以问你的税务专管员,据我的理解应该是1600元,因为就象前面说的"自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1600元。在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你是在1月12日发放的工资,那么你实际取得是在1月份,应该是1600元

自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1600元。在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1600,媒体机构对于这个问题都进行过报道,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均按以前的标准代扣个人所得税,在2006年元月1日之后发放的,按1600代扣。

是按1600元人民币来计税。

根据规定属于05年的所得均按80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