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企业招聘:跳槽时是说在职好还是说离职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3:34:01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有些单位喜欢已离职的,因为可以随时上班。但在职也行,只不过现时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所偏差而已,为了寻找自己更大的发展空间。

  跳槽时应当介绍劳动者的事实的在职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果存在欺骗,不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在职就说在职
离职就说离职
在职要想好为什么跳槽的原因
离职要想好为什么离职的原因
只要解释的合情合理
没必要人为地编撰
招聘这件事
不怕“离婚”经历
二婚三婚的也没事
只要你真心“爱”过
但也别过与频繁

说在只好一点,再说出你不满的地方,也许他们会满足你呢,这不你就有好处了吗

说在职好,这样夸夸单位要是跳槽失败还有挽回余地。离职原因瞎编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