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西点学校排行榜:求助!我要无家可归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16:35:38

我向你提供一个案例。这是我国比较著名的律师作得答复。里面很重要的一条是:被拆迁人既包括产权人也包括使用权人,你大概属于使用权人,你应该享受被拆迁人的待遇,得到补偿。请你仔细认真的分析案例,并研究有关文件,肯定受益匪浅。 记住!关键是确认你被拆迁的身份!!! (其实你即便是承租人也会享受阳光待遇)。 祝你好运

《如果拆迁,我们能不能够拿到安置费?》
网友提问:我母亲是退休教师,在1995年学区在教工宿内分给了一间半平房,压金3万元整,说是以息代租。这样一直到了2001年底,学校听说了这个地方要占,于是硬把钱退回,说以后的房租从工资里面扣,还要签一份无偿搬出的合同。我们没有签合同,把钱拿了回来,于是每月的房钱就从我母亲的工资里面扣除了。 2005年1月学校通知说教工宿舍要拆,让老师无偿搬出,如果不搬就不签教学合同。我们已经住了好几年了,因为是宿舍在农村,户口就没有从原户籍处迁出。(因为这里面很多人都是这种情况。) 如果拆迁,我们能不能够拿到安置费?

中法网特约律师周劲松解答

学校是无理取闹。你可以拿到拆迁补偿的。根据国务院的 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包括产权人和使用权人。你通过租赁合法的取得了使用权,同时你一直在履行着租赁的合同义务,就应该享有权利。你能拿到的有安置费,还拆迁补偿费等。像你这样的情况,开发单位是要拿出2份补偿款的,一份是所有权人,一份是使用权人。以此来做为签定教学合同的条件是非法的,你可以到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我家倒是有两间房,如蒙不弃?

来给我打工吧!!!!!!!!!!!

大男儿志在四方,四海为家,你可以沿街乞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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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多点体验也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