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实验幼儿园龙樾:关于法院强制性判决离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0 13:56:47
请问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请求,但另一方拒绝离婚,没有出庭.请问因此法院强制判决,如果另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诉讼请求的时效为多长时间?敬请答复!

对不起,这些问题我没有搞清楚,第一次回答错了
呵呵

请不要看我的回答了

根据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但应注意的是,一审判决离婚的案件,在上诉期限届满前,不得结婚,如果在上诉期间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同意楼上观点
不过法院判决好像有问题
可以以程序不公提起上诉

1.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民事案件都是可以上诉的!包括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在上诉期内都可以上诉。但是过期不上诉的,不得申请再审。
2.在判决送达后15日内上诉
3.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错误,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到庭,并且进行调解的。被告不到庭本身就违反程序,没有经过调解更是程序违法。所以,上诉的结果很可能是发回重审。

二楼的,法盲也来给人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