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频空调充氟多少钱:“知识产权”是不是外来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1:53:01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是外来词,指“知识财产”或“知识所有权”。在我国 “知识产权”已成为普遍接受的译名。它包括了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权利。

按照英美财产法的概念,“property”一词具有双重涵义:一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对于物的权利,二是指作为这种权利的客体的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其中,前一种涵义处于主导地位。《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property可定义为一种支配经济财物的排他性权利;它是对关于权利与义务、特权与限制的概念的称谓。”《牛津法律指南》指出:“Property这一术语适于被用作表示所有权,例如在法律规则规定物之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同时又指出:“最好是把产权理解为不是一种单一权利,而是若干不同权利的集束(bundle),其中的一些权利甚至许多权利可以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让与。

知识产权起源于封建社会的“特权”。在中世纪的欧洲,很早就存在着有君主赐给工商业者在某些商品上垄断经营的特权。但这毕竟不同于今天讲的“专利”,到很像我国汉代的盐铁专营,只是汉代那种专营的“利”被国家所“专”,而中世纪的欧洲那种“利”则被工商业者所“专”罢了。我国“专利”一词的语源,也取自同样的意思。《国语》中讲“荣公好专利”,即指一人把“利”都独占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D.A.Bogsch)曾建议在汉语中也独一个与Patent(英文“专利”一词)相当的、既有“独占”含义又有“公开”含义的词来代替“专利”,以免引起人们对专利制度的误解。

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