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有名的化学家:焚书坑儒是好是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23:54:18
利与弊请举出来!~!~
每件事总会有利与弊!~!书上都事这么说!~!弊就可能多一点。。可总是会有利~!

利:统一思想,但有利于国家(中央集权制)建设发展,
弊:毁灭文化。不利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

我个人认为此举无利可谈,毁灭文化永远都是野蛮行径。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政府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全部古典文献,设立了一个大规模的皇家图书馆。同时又征聘了70 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此外又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70 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秦政府交给这70 位博士和两千以上诸生的任务是要他们在皇家图书馆里进行古典文献的审查工作。新政府希望这些博士和诸生能够对古典的文化思想作一次甄别和清算工作,指出哪些文献是不利于新政府的,哪些文献是于新政府有帮助的,然后以政府的力量禁止那些不利于新政府的书籍流行,奖励那些有利于新政府的书籍使之广播民间。诚如秦始皇自己所云:“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可以看到这时对过去的文化思想作一次彻底的清算,结果六国时期的儒家文化大部被去掉了。六国时期的思想文化被禁,必然会引起六国贵族知识分子对旧时的留恋及对秦政的不满。
参考资料:《略论周、淳之争的缘起——也谈焚书坑儒发生的原因》
回答者: appetite - 秀才 二级 11-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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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宫廷宴会上,儒生淳于越说,不效法古代就不能长久,主张恢复分封制。丞相李斯反驳说,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不同。古代的制度不可效法。儒生议论《诗》、《书》,借古讽今,是惑乱百姓。他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为了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发布焚书令,规定除政府外,民间只可收藏医药、占卜和种植等书,其余一律集中焚毁。后来,一些儒生又批评秦始皇滥用刑罚。秦始皇认为这些儒生妖言惑众,命令把他们提来审问,又把460余名儒生,全部活埋。这就是“焚书坑儒”。
评价:秦始皇的这种行为,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我国古代文化千百万莫大损失。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焚书和坑儒是两件事,也是史学家们历数秦始皇暴政“罪行”最具体的凭证。记载秦始皇焚书坑儒最早记录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34年,博士淳于越进言反对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要求恢复商周时的分封制,并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召开大臣会议讨论,丞相李斯向秦始皇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非古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另一外是《史记。李斯传》也记载着李斯建议秦始皇焚书。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欺骗秦始皇说能炼丹求仙药,得到丰硕赏赐后,又背地与儒生候生攻击秦始皇,并逃亡。秦始皇派御史审问,众儒生互相揭发,串牵出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下令按律坑杀。《史记》也保留了对此的评论,如《史记。儒林传》有:“及之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史记。六国年表序》还说:“秦既得意,烧天下书,诸侯史记甚尤,为其所剌讥也。诗书多复见,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于周室以故灭,惜哉!”由此可见,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不容质疑的事实,为什么后世对此评价不同呢?原因就在于后世评者的阶级立场与对秦始皇的动机认识不同罢了。

秦王朝于公元前256年灭了东周,公元前230年——221年又灭掉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秦始皇推行了一系列加强国家统一的措施,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建立了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制度,废除官吏世袭卿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销毁民间兵器,迁涉富豪;去险阻,修驰道,筑长城,把燕、赵、秦原来的长城连接起来,加经修缮,并在险关派兵守卫,设立要塞。尽管修筑规模巨大的长城,牺牲了无数人的生命和国家财力,给当时的人民带来了许多灾难,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流传就很广。但长城对于防止当时北方强大的游牧民族匈奴贵族的掠夺,保护北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农业的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筑长城也是后来的儒生们攻击秦始皇的耙子之一。统一了货币,车同轨,书同文,促进了中华民族的统一,为形成几年来的华夏文明不被分裂奠定了基础。焚书坑儒也是其中的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建立封建专制主义,巩固秦王朝的统治,秦始皇在历史进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统一六国的战争结束之后,志在意满,忱乐于享受,醉心于炼丹,求长生不老药,修宫院,残酷地压迫人民,就十分残暴无聊,丧失了其进步性,焚书坑儒的结果是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破裂分化,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使得阶级矛盾激化,一场由陈胜、吴广领导的全国范围的大起义,从根本上推翻了秦王朝的统治。毛泽东曾风趣地说:秦始皇以为杀了儒生,烧了书,天下就太平,一劳永逸了,结果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史记》也载得很清楚,由于当时“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防止“私学而相与非法教,”达到“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目的。其实这种堵塞言路,销毁书籍的做法,并不是李斯和秦始皇的创造,在先秦列国早就存在,《孟子。万篇章》记有具体事例,诸侯各国为了维护自己统治,防止其他学说损害国家的意识形态,动摇国家的根本,也早就采取了钳制言路、销毁书籍的做法,《韩非子。诡便篇》说秦孝公时,商鞅变法就烧过书,此外韩非子也是积极限制私学者,说:“私学乱法度也。”当时把私学看成实行法治的主要障碍,为了铲除私学,自然要销毁教材。而当时主张禁止私学的人不是少数,也为大多数国家统治者所接受,孔子在春秋时可以周游列国,到了战国时期已经不可能重现。既然焚书早就有之,为什么史学家们把账只算在秦始皇一人头上呢?把秦始皇看成摧残古代文化的千古罪人呢?这是因为秦以前的各国焚书事件没有确切的记录,“书缺有间,”无材料可以考证。秦以前的是分裂状况,某国即使毁书烧籍,并不能对文化典籍造成极大的损害,其他诸候国尚可保存书籍。最主要的是对秦始皇存在阶级偏见,鲁迅在《华德焚书异同论》一文中说:“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闲班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医书、农书,但收录了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重视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思想的。”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是非,应该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结论和评价,秦始皇作为一个封建帝王,在完全了统一大业之后,所采取的统一思想的措施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共和国诞生后,不也是有过“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杀过几十万人吗?如果不那样的话,能有共和国几十来的安宁吗?班固在《汉书。异姓诸候王表序》中说:“秦既称帝,堕城、销刃、钳语、烧书。”班固认为堕城、销刃、钳语、烧书都是秦始皇统一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为什么堕城、销刃,甚至杀豪坤没有遭到后世的谴责,惟独焚书坑儒却受到后代人永世不赦的漫骂呢?实际上一些人离开了特定的历史背景,孤立地看待这一事件。今天我们没有必要为古人开脱,对秦始皇焚书后果的评价,古往今来,众说纷纭,《隋书。年弘传》说:“秦始皇驭字,吞灭诸候,先王坟籍,扫地皆尽。”《旧唐书。经籍志》也云:“三代之书,经秦燔炀殆尽。”这些看法都是认为先秦的经书俱被大火毁灭,但也有人认为秦朝焚书仅限史书,经书诸子并无太大损失。王充在《论衡。书解》中言:“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刘勰也有同样的看法,在《文心雕龙。诸子篇》里,他说:“秦暴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文里指出“焚书坑儒,虽为虐政,无关六经之存亡。”

秦始皇到底烧了多少书?《史记》记得很是明白,除了秦记,卜筮之书《易》外,商鞅、韩非子等法家的代表著作和有关数学、农学、方伎、医术等方面的书籍外,其它史记、六艺,诸子百家著作之书,基本上毁于一旦。既然如此,为什么后世还有诸多的经文传世呢?《史记》认为“诗书所以复见,多藏于人家。”这个记载是正确的,说明司马迁是严肃的。许多书应该是由民间保存收藏才留了下来。从晋太康中汲县发现的竹书和后世简帛的出世,也都证明了。《史记》也记载博士所著书未焚,说明秦后博士宫里仍然保存大批的文典古籍,不过项羽入关,“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使古代的典籍,遭遇到彻底的浩劫,秦始皇出于政治目的焚书,尚有留存,项羽肆虐制暴而焚其余,典籍尽毁,后世却将这笔账算到了秦始皇的头上,未免公正。但不管怎么说, 秦始皇焚书坑儒,使我国古典文献遭受到空前的浩劫,其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从这一点上看,无论秦始皇当时有多么充足的理由,都是不能宽恕的,说这种措施有进步意义,也是不恰当的。对秦始皇本人的残暴批判是应该的。对功过于民族的一些评价也应该实事求,毛泽东说过,中国之所以没有像欧洲那样分裂成几十个国家,始终保持着汉文化强大的生命力、同化力,即使是近代帝国主义阴谋瓜分中国,都不能得逞,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秦始皇统一了度量衡、文字,形成了一个凝聚力和向心力巨大的民族,这也是黄河文明没有像尼罗河文明、恒河文明和两河文明衰亡,民族分裂成无数国家的重要原因,在这点上秦始皇又对民族有着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