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通飞方鹏飞:股份发定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20:55:28
经济法中--股份的定义

股份的定义

1.什么叫做股份(SHARE)?
股份是指公司成员(或称股东)拥有所属注册公司的股本数目。 股份的种类很多,不过,B.C.“公司法”没有明文规定注册公司所发行的股份种类。同时亦没有明文规定某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应附有何种权利。这些都是由发行股份的注册公司自行决定,列入公司章程之内。

2.什么叫做“普通股”?
在法例内没有明确界定,但一般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三种权利。一是在股东大会上有投票权;二是分发股息。不过,股东没有特权要求董事局必须每年派发股息;三是在公司清盘时,如果公司有盈余的话,可按比例取回以前投资的金额。

3.什么叫做“优先股”?
在法例内亦没有明确界定。优先股的优先处在于董事局摊派股息时,优先派给持优先股股东。公司在发行优先股通常都发行“某百分比(%)优先股”。所订百分比,即每年可得股息百分比。不过,这并不表示公司必须每年摊派股息予优先股持有人。除非发行股份条件有特别规定,优先股股息可按年累积。 另外,在公司清盘时,如果公司有盈余,优先股股东可分回他们投资金额,但在取回投资金额后,再没其它利益。同时,优先股股东并不能抢先在其它股东之前获得分摊他们投资的资金。除非发行股份条件有特别规定给予优先股股东优先摊分所投资金额的权利,以及摊分公司盈余资产的权利。

4.股份如何转让?
如属上市公司,可以在股票市场公开买卖。但如属非公开公司(NON-REPORT ING COMPANY)“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必须先向公司现时股东发出股份转让或新发行声明,再依股东现有股份比例让现时股东认购。如果现时股东没有人认购才可让公司以外的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