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到吉隆坡机票:这样的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04:00
我每周工作6天,周六上班,星期天不上班,每天工作8小时,有时不足8小时,只有6小时,可以得到加班工资吗??我需要具体法律条款

你要先看你和用人单位所签合同中相应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再算一下你每周工作的工时有没48小时,超过的算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简单的说,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你可以索要加班费!

《劳动法》对安排劳动者加班后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了三种情形:(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你是属于第二种情形,可安排补休,也可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

周六属于法定假日,如果加班没给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地!要么按日工资200%以上付加班费,要么安排补休。现在是有好多人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这个社会也就这样了,有谁能保证自己呢?

晕 !我也和你差不多!

当然有加班费了,我支持你赶快去跟老板要加班费吧。

1、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2、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年9月10日)中指出,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