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米商学院:人民法院的追加是否正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7:18:14
原告文X是著名戏剧演员,认为明星报记者刘X在明星报上公开发表有关她私生活的文章,严重失实,损害了其名誉权,遂以刘X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2万元。人民法院审理后,将明星报追加为共同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记者的报道职务行为的,以报社作为被告。如果记者的报道不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得选择报社或者作者作为被告。

正确

就想单位出了什么事故,虽然是某个人造成的,但是也要单位承担

正确。
报社违反了新闻出版条例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了调查之后依其职权可以追加其认为必要的被告.但是,在学理上是受争议的,有悖于当事人处分原则.

关键在于没有经过审理谁知道记者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职务行为?所以,应该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