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指环王3免费完整版:求助!!!关于急用增值税发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3:08:36
我的客户想在2005年12月30日前开一张20万的增值税发票,货款已在25日收到,但不着急出货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如何回复.多谢!

要求也是合理的,可以让他的货物再存几天,但是应明确告诉你的客户销售已经成立,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你并没有义务替他保管货物,货物的毁损你不负责。

估计你的客户是为了抵扣税款才这么做的,既然款已到,发票已开,你就正常做账就行了!我们公司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他不提货呀。是他的事。不过你应该把你们的货的发货票给他。这样你们的货的自然损失。或是意外损失就与你们没有关系了。

货款收到就视为销售已成立,但是相应的手续票据你们要办理完整,等于你们代他保管货品

很明显你的客户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你的发票他可以抵扣。可能他当月开出去的发票太多,如果没有足够的进项相抵,那么他要交的税会很多。所以要你在12月底先给他发票。呵呵。他不急着提货说明第一他不缺货。第二,过了年货的生产日期就变了2006年了,是我的话我也不会要上一年度的 货。
这事在帐面上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你不用担心是否违法。不存在帐面的合理不合理。你想好好维护这客户就关照他,不想就把货发给他。这样他会有大批2005年的货,他不会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