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l2000补丁:你是否意识到这种损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2:14:20
生活当中,或是在互联网上(以下就以互联网为例)有很多种情况,需要消费者先交费,后接受服务的.
比如:手机预交费、煤气费预交费、新浪U币充值交费、QQ币充值等等情况,假设您预交了100元,这100元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消费光,那么,收了这100元的公司或网站用这100元钱存入银行所得到的利息应该归谁所有?
这些公司或网站是否在你交费前就向你明示这100元的利息的归属问题?如果未明示,是否算恶意侵吞他人财产?这种情况是否算犯罪?

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认定这中行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