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世界排名前十:年度业务招待费超支需要做红冲凭证,还是在填所得税表时直接调整吗?报表与帐本如何处理?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2:14:57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的,对于超出部分,应当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宜。则,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额 = 15 - 10 = 5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100 + 5 = 105万元。假设企业适用税率为33%的,则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 105 * 33% = 34.65万元。

对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

上例中,因业务招待费超支5万元,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计算得到的应交企业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4.6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4.65万元

企业净利润 = 100 - 34.65 = 6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