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黑社会老大: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04:52
请问,如果一家公司的企业法人失踪,而公司仍然处在运作中,财务监管由临时的债权人成立的委员会管理,公司的正常的运作还是由原先的总经理负责。债权主打算更改企业法人。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变更企业法人?需要什么程序?首先应该保障的是谁的权益?还有在员工进入公司后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法人更改,或者企业倒闭,员工是否能受到合法的权益保护?如果不能,那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或者在企业法人未变更前采取什么措施?如果有知道的朋友请解释下。在这里首先谢谢了!

一、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二、还有在员工进入公司后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法人更改,或者企业倒闭,员工是否能受到合法的权益保护?
针对这个问题,如果该员工能证实自己确实在该公司工作过,并且有人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详情请见:《如无合同 工资、考勤记录也可认定劳动关系》
http://news.sina.com.cn/c/2005-06-17/15256200491s.shtml

更正一下:企业法人是一个组织,但不是人;企业法人代表才是人。

法人代表失踪没太大问题,变更法人对员工没什么意义.因为首先要保障的是员工的利益,如果企业倒闭支付清算费用之后首先就是清偿职工的工资(劳保),剩余的财产才用来偿债,轻缴税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