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蒲坚的夫人: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4:59:40
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是否按正常缴纳?若如此,那待汇算清缴时已多缴的所得税如何请退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在第四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预交数的确定以及交纳,与前三个季度相同。

2.对于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指税务上的应纳税所得,下同)的,在当年各期预交所得税时,可以以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进行计算并预交。

3.纳税人在年末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对于当年多交的所得税税款,税务机关不进行退库处理,应当抵减下年度应交的所得税税款。如果下年度应交数不足抵补本年度多交数的,则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库未能抵补的多交数余额。

税务局要求第四季度也须正常预交,但若以前季度或以前年度亏损,而第四季度赢利较多,那么就有可能比清算时要多,那就要申请退还多缴部分,说实在,交进去要退出来是比较困难,一般税务局会查你的帐,除非你的帐真的是经得起查,其实季度预交税务局不会很认真去看,只要你的汇算清缴做的比较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