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成都货运:商品标错价,到底应不应该补差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10:35:01
标错价,已卖出,商家可以要求顾客补差价吗?
很多这一类的案例,按民法通则,说是可以
但按合同法来说,又不可以
那到底可不可以呢?

这个事情的证据应该包括
1、该商品确实由该顾客购买
2、该顾客支付的确实价格
3、该顾客支付的价格确实与商家实际出售价格有区别且不属于正常折扣等情况下的范围

可以,应为商品标价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商家可以在交易没完成之前修改商品标价也可以要求不差价,当然你也可以不买。但当商家接受了此价格,即交易完成后就不可以在反悔,也既不需补差价。

不可以!

合同都履行完毕了。明确的标价可以构成要约,所以合同是有效的。自己的过失叫标错标价的商家自己承担。

上海有这样的案例1999的某样商品被标成999结果买家蜂拥而至,最后商店为了维护商誉按照999出货了。

可以补。标错价格后卖出的商品,虽然合同成立,但此合同系缺乏商家真是意思表示的合同,即可以理解为由于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撤销。

如果价格相差太大,一般人都可以看出不可能是这样的价格,则买方不属于善意取得,商家可以要求买方补差价,如果买方觉得真正的价格贵了,可以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