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化工设计院:外交人员与领事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的同与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0:50:20

外交 特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领馆和领事官员为有效地行使领事职务而享有的便利、特权和豁免。关于领事特权与豁免的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外交关系公约一样,采取职务需要说与代表说相结合的立场。公约序言指出:“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领事能代表本国有效执行职务。”根据公约,领事特权与豁免可分为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和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
  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主要有:①领馆馆舍在一定限度内不可侵犯。根据公约,其主要内容是:接受国官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保护领馆馆舍免遭侵害;除非为国防或公用目的,领馆馆舍免予征用。②领馆档案及文件不论何时何处不得侵犯。③领馆享有通讯自由,主要包括:领馆可采用外交或领事信使、外交或领事邮袋及明密码电信的通讯方法;领馆来往公文不受侵犯;领馆邮袋通常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④领馆馆舍和领馆馆长寓邸免纳捐税,领馆公务用品免纳关税。⑤领馆可在馆舍、馆长寓邸以及执行公务的交通工具上悬挂派遣国国旗和展示国徽。
  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主要有:①除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外,其人身自由受到保护。②领事官员享有一定的管辖豁免。③领事官员可以免除一定限度的作证义务。④领事官员享有行动自由。⑤领事官员免纳捐税,领事官员的个人和家庭物品免纳关税并免受查验。⑥领事官员的其他特权与豁免:免除接受国法律、规章对外侨登记和居留证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免除有关工作证的义务;免予适用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个人劳务及捐献、屯宿等军事义务。
  此外,领事雇员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一定的豁免,如免纳捐税,初到任时的行李物品免纳关税以及领事官员享受的第六项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