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德集团林志鹏:政府与企业的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7:05:43

按经济学理论讲,政府作为政治实体承担者,其履行的职能是“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消费的需求。除了国防、外交、公安、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政治性公共服务外,也具有经济性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有: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等);二是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三是实施宏观经济调节(由中央政府而不是由地方政府承担);四是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一般福利设施。总之,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就是替各行各业的企业,营造一个稳定、公平、有序、有效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政府的这种
经济职能应概括为“经济性公共服务”职能,政府不涉足赢利性的一般企业,只经营公益性或非赢利性的甚至福利性的企业或事业,实施政策性经营(包括政策性银行),而这一切活动的经费全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因此,经济学常把市场经济中政府与企业的作用,分别描绘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或“政府充当竞赛场上的裁判员,企业充当运动员。”所谓“搭台”或充当“裁判员”,其职能只限于提供“公共服务”,服务的对象是全社会的企业与公众。
然而,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政府不仅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的两重身份,同时履行两种不同职能,使得政府既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共服务”者,也不能成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的“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