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编导分数线:何为凌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2:17:15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

剐刑,并不是凌迟
再说历史上仅有一人(袁崇焕)被判刮1200刀,3600刀下在哪里??剐大象么??
凌迟是指断其四肢,剖其腹,取其心肝置于面前,而后斩头

凌迟 当然是一刀一刀的割掉身上的肉 让人痛苦气绝而亡
但楼上所说的什么3600刀啊 1200刀
史书是有记载 但我们也要有点自己的观点 好不
假如还没有割 那人已被吓死 还来3600刀啊
假如只割了数刀 那人已疼死 又何来的割完3600刀在一刀捅进心脏 死了在捅上有刀有那必要么?
那岂不变成鞭尸了

最痛苦的刑法,要割3600刀,必须最后一刀刺中心脏断气,如果提前断气割的人也要受刑的……记得是自雍正以后便没有被判凌迟的了

也作“陵迟”。
又称“剐刑”。
古代一种最残酷的死刑。
《宋史·刑法志》记载:凌迟者,先断其肢体,然后割断其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