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高铁票怎样购:一道婚姻法案例,请帮忙,详细看问题补充说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7:15:11
刘某与刘颖均系北京顺义区居民,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因为双方性格不和,于1995年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刘琼随刘颖一起生活,刘林每月给付扶养费100元。离婚后刘林虽生活困难,但仍坚持给付其女儿抚养费。1996年1月刘颖与张生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张生待刘颖之女象亲生女儿一样,刘颖感动之余,于1999年7月在派出所变更刘琼的姓名为张琼。刘林于2001年10月得知刘颖私自将双方之女改为他姓,十分伤感。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恢复女儿原姓名。被告刘颖则称,现女儿叫张琼已有3年的时间,且已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所接受。
问题:本案应当怎样处理?

分析:
一《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孩子生下来以后,可以随生父姓,也可以随生母姓。
二、夫妻离婚后改姓的问题: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2]74号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夫妻一方想给孩子改姓(指由父姓改为母姓,或者相反)应当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恢复。

本案的问题是孩子的姓由生父的刘姓改为继父的张姓,这在法律上没有依据。除非生父同意,否则,肯定要改回来。

当然,从姓名法律来讲,如果孩子愿意,姓什么都可以。因此,个

夫妻离婚的子女要改姓的,必须经过离婚双方同意。未经协商一致而更改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以要求恢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