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事任免最新消息:为何要提高个调税起征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20:04:15
:即是要回答人均月货币工资与现行800元起征点的矛盾

〔修改背景〕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25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较大提高,加之近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消费支出明显增长,早已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有资料显示,1993年,在我国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仅1%左右,到2004年已升至60%左右;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提高67%。800元的个税起征点维持25年不变,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明显加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百姓热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退休职工刘女士:20多年前,月工资800元以上才交税,我们普通工人一个月就能挣几十块钱,个人所得税跟我们没关系。现在,城里的职工绝大多数月收入都在800元以上,都是纳税人。听说这些年个人所得税大部分都是咱普通老百姓交的,逃税的倒是有钱人,是该改改章程了。

〔专家点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保护低收入群体!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维持了25年,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现在无论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谈起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和修改,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专家学者都有一肚子话要说。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程法光表示,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征税相比,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二是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因此,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

[个税法修改理由]

■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经济水平。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资料显示,1987年,我国职工年均工资只有1459元。而到了2003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1404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早已超过了800元。“二十多年来,中国人的收入至少提高了十几倍,物价也上涨了这么多,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却一直没有变化,这显然不合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程法光说。

■个人所得税法级次过多,边际税率也过高。

■现在的个税体系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已大为减弱,甚至还形成了“逆向调节”现象。程法光代表说,目前的所得税累进制,主要适用于工薪所得,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来源较多,税务部门往往难以掌握,造成偷逃税现象。在有些地方,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当地个税总额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