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e深加工:中国劳动法规定正常的加班废怎样计算呢???双休日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3:29:57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哎呀,这种问题自己去查一查啊,网上有的是,这次先帮你一下吧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工资不等于奖金,大部分公司开的工资都很少。

  ps:一楼的,你可以收集证据,最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法院起诉,当然,现实环境决定的前提是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干了的话

国家规定没用啊,公司不实行谁也没办法。我们加班是从来不发加班费的。本来国家规定加班费是基本工资的二到三倍。

平时延时加点的加班工资,按正常小时工资的150%计发;双休日加班按200%计发。

如果你是计件制工资,就分别按计件单价的150%和200%来计算加班工资。

根本各地政策而定,一般进班按每小时的工资加30%到50%
双休日二倍到三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