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超级奴役系统:合同没签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2:58:35
签的是就业协议,当时一兴奋忘了写下公司承诺的待遇。如果到时候他们耍赖怎么办啊?
不过他们的招聘广告上已经明确了待遇问题,这个也应该有法律意义吧。

1,广告在一般情况下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但是,如果广告中有具体的条款描述,比如,承诺工资是2000元以上,就构成要约,成为合同中的工资条款的下限.但是,如果广告说是一切从优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3,建议你和公司签订补充条款,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充条款优于原来的条款.

4,楼上的同学你应该不是法学专业的,招聘广告怎么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你随便翻一下合同法的书,广告的性质都是要约邀请,怎么会有法律效力?只有特殊和具体的描述才可能构成要约....

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益。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再说民事经济纠纷是“谁告谁举证”原则。注意保留好那则招聘广告,民法的合同纠纷是“谁告谁举证”,这可是一条和有力的证据呀~!招聘广告当然具有法律效率,要不然他的行为就属于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