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神域 红毛boss:"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典故,谁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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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垃圾1999
-- 发布时间:2004-9-30 6:20:51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语出于《论语·颜渊篇》,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华之处。中国的《论语》就如同西方的《圣经》一般,是对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文化的概括和统领。《论语》分二十篇,其中的《颜渊篇》主要讲述了孔子对“仁”和“恕”的解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广义的,是指大众,然而《论语》诞生的那个时代“人”的定义通常是指狭义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对而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面写着的是“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这是在同一句话中叙述的,很明显这里的“民”是指被剥削阶级,劳动人民。用现在的语言来说,狭义的“人”是指奴隶主,即剥削阶级,而“民”是指奴隶,即被剥削阶级,所以这句话当然也就可以理解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人际关系原则适用于剥削阶级,而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关系却未必如此。这种理解并非无稽之谈,也并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众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处的“人”应当是指广义的。

孔子所道出这么一句话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理。若凡事都从这个原则出发的话,很多事情都会卡在中间,难以前进。倘若两人举枪对峙,生命危在旦夕,甲为正,乙为邪,这时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岂不惨哉!甲当然不会想被杀掉,难道就不杀不想被杀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才适合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只顾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无论是在处理人际关系,还是政治关系方面都应当毫不犹豫地认识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经久不衰的人际关系原则的重要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孔子,人生修养的道理能不能用一句话来概括?为人处世的道理不要说得那样多,只要有一个重点,终身都可以照此目标去做的,孔子就讲出这个恕道。后世提到孔子教学的精神,每每说儒家忠恕之道。后人研究它所包括的内容,恕道就是推己及人,替自己想也替人家想。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对任何事情要客观,想到我所要的,他也是要的。有人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常会有对人不痛快、不满意的地方。说老实话,假如是自己去处理,不见得比对方好,问题在于我们人类的心理,有一个自然的要求,都是要求别人能够很圆满,要求朋友、部下或长官,都希望他没有缺点,样样都好。但是不要忘了,对方也是一个人,既然是人就有缺点。再从心理学上研究,这样希望别人好,是绝对的自私,因为所要求对方的圆满无缺点,是以自己的看法和需要为基础。我认为对方的不对处,实际上只是因为违反了我的看法,根据自己的需要或行为产生的观念,才会觉得对方是不对的。社会上都是如此要求别人,尤其是宗教圈子里更严重,政治圈子里也不外此例。一个基督教徒、或天主教徒、或佛教徒,对领导人——牧师、神父或法师们的要求,都很严格。因为宗教徒忘记了领导人也是一个人,而认为牧师、神父、法师就是神。这个心理好不好?好。但是要求别人太高了。从这个例子,就可知恕道之难。后人解释恕道,把这个恕字分开来,解作“如”“心”。就是合于我的心,我的心所要的,别人也要;我所想占的利益,别人也想占。我们分一点利益出来给别人,这就是恕;觉得别人不对,原谅他一点,也就是恕。

恕道对于子贡来说,尤其重要。因为他才华很高,孔门弟子中,子贡在事功上的表现,不但生意做得好,是工商业的巨子,他在外交、政治方面也都是杰出之才。才高的人,很容易犯不能饶恕别人的毛病,看到别人的错误会难以容忍。所以孔子对子贡讲这个话,更有深切的意义。他答复子贡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行之而有益,但很难做到的,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恕道的注解。

站在书呆子的立场,专门研究自己的人生,我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个字做不到,随时随地我们会犯违背这八个字的错误。尤其在年轻一辈的团体生活中,就可以看到很多事例。前天就有一个正在服兵役的学生回来说,他三支牙刷,六条短裤,都被“摸”跑了。事实上自己根本有这些东西,可是就喜欢把别人的“摸”来,“摸”到了心里觉得很痛快。这种行为说他是“偷”吗?不见得这么严重。前天我们的楼梯口的一副门帘不见了。办事的人说被偷了,我说算了,一定是被年轻人“摸”去了。说他有意偷吗?他没这个意思,说他没有偷吗?年轻人有这种心理,摸来很好玩,很有味道,还在那里称英雄。东西被人“摸”跑了,心里一定会不高兴,可是自己有机会,也会“摸”人家的。过团体生活的时候,有的人洗了手,本来要在自己的毛巾上擦干净,看见旁边挂了一条,顺手擦在别人的毛巾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思想行为出来呢?这是小事,不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于大的事,做到我所不要,所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让别人承受,就太伟大了,这个人不是人,是圣人了。太难了!可是作人的存心,必须要向这个方向修养。能不能做到,另当别论。

这八个字的修养,要做到很难很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也就是“己所欲,施于人。”后来佛家思想传到中国,翻译为“布施”。施字上加一个布字,就是普遍的意思。佛家的布施和儒家这个恕道思想一样,所谓慈悲为本,方便为门,就是布施的精神。人生两样最难舍,一是财,一是命。只要有利于人世,把自己的生命财产,都施出来,就是施。这太难了,虽然做不到,也应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