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意现在能玩吗:工作中出事职工本人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05:21:16
机修工没及时维修机器上的安全档板,工人明知档板已坏,操作时仍没避开运转的机器,导致肘部转入机器皮肤被拉下一块。请问,工厂所有者,机修工,工人三者的责任怎么分担?光由工厂负责人负责吗?工人自己有责任么?
工厂是私人企业,没有跟工人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由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原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论职工是否有过错(除非职工是自杀、自残、犯罪行为、酗酒等),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的情形完全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所以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为工伤,那职工就有权依法获得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得扣减其待遇或者由职工自行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具体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责任应该是工厂法人负责.
与所在工厂签署国家正规劳动和约的劳动力在工厂正常工作时间出现任何问题工厂法人应该负责.
详见劳动法.

企业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有责任,而工人在明知有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操作,也有一部分责任,我觉得应该双方共担,但企业的责任应该要重一些。

工伤事故,先于老板协商,不成的话诉诸法律,要有证据啊,总体上讲单位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