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售后维修站: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同一个区法院的,我们结婚后,是否应当回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43:17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问题的关键在与对“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的理解!
这个“同一领导人员”是指,区法院的院长,还是市中院的院长??
我的意思明确点就是,我和女朋友结婚后,(我们两个都是书记员),是两人都继续在同一个区的法院工作,还是有一个要调开我们工作的单位???
请不知道就不要进来乱吼!!!!!!!!!
你妈是医生就什么病都会医吗?????????
简直乱弹琴!!!!

不调单位。只要调离原来的部门。不归一个领导直接管辖就可以了

根据法官法你们应该有个人不在法院,一个人可以在检察院或者去其他法院

看看你们的专业书!

还是学法律的呢?趁早离开法院,别害己又害人.

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搞不定,你在法院做什么的哦?你要清楚你可是人民公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