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关分署组织机构:开办一个普通超市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0:11:35
最近想自己干,觉得超市这一行业还可以,但不知具体需要些什么?比如资金 手续 人员 购货等等。

超市选址好坏决定生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07-23 11:04:20

  通过走访多家超市(包括宏城超市、好又多、新一佳、易初莲花、万佳),记者发现不管是市区还是郊区超市,他们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均逐渐形成一套独有的选址标准,包括城市商业条件和店铺位置条件。超市选择店址的好与坏,直接决定超市今后的命运之路,选择不好影响销售量,导致无利润直至倒闭,例如福特玛丽江花园店由丽字楼商业街搬到渔人码头新址,导致生意冷清最后被查封。

  一般来说,传统超市作为传统小商业的代表,营业面积只有100一500平方米;而标准超市作为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型的主力化业态,营业面积在500一1500平方米;大型综合超市营业面积为2500一5000平方米;超大型综合超市营业面积为6000一10000平方米及以上;仓储式商场作为批发配售型的主力化业态,一般使用高层立体货架,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便利店是便利型购物和服务的主力化业态,营业面积为60一200平方米。

  选址调查要透彻科学全面

  超市选址应从大处着眼,把握城市商业条件,包括社区类型、社区设施、交通条件、城市规划、消费者因素、商业属性等。

  社区类型:

  先看地形、气候、风土等自然条件,继而调查行政、经济、历史、文化等社会条件,从而判断是中心社区还是偏远社区?是高尚白领社区还是新兴平民社区?

  社区设施:

  学校、医院、公园、旅游设施、政府机构等公共设施能起到吸引消费者的作用。因此,了解社区设施的种类、数目、规模、分布状况等,对选址是很有意义的。

  交通条件:

  这是对超市选址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如市区到郊区的交通条件、楼盘之间的交通条件等。因此,对于仓储式超市来说,商圈范围比较大,一般均设在城乡结合部,远离市区,超市附近最好有比较多的公共交通停车点,这样可以吸引远距离的顾客前来购物。

  社区规划:

  如街道开发计划,道路拓宽计划,高速、高架公路建设计划等,都会对未来商业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应该及时捕捉,准确把握发展动态。只有了解城市规划,才能预期该店铺的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以及以后店铺周围情况的变化,这样才能对该店铺以后商圈范围内的顾客数量以及其他情况作出合理的估计,从而对该店铺的长远发展作出预测。

  居民因素:

  对社区居民人口、户数、收入、消费水平及消费习俗等作详细调研。

  商业属性:

  超市的员工数、营业面积、销售额等要有精确计划。

  敲定店址还要看12项指标

  初步锁定的社区商业结构基本了解后,下一步就是要逐步缩小范围,选定超市最终的位置前,还要参考12项商业指标,具体归纳如下:

  (1)商业性质。规定开店的主要区域,对哪些区域应避免开店;

  (2)人口数及住户数。了解一定的商圈范围内应有的住户数;

  (3)竞争店数。了解一定的商圈范围内竞争店的数量;

  (4)客流状况。调查估计通过店前的行人最少数量;

  (5)道路状况。如人行道、街道是否有区分,过往车辆的类型及数量,道路宽幅等因素;

  (6)附近店铺的状况。如经营品种、规模、外部装饰、格调等;

  (7)场地条件。如店铺面积、形状、地基、倾斜度、高低、方位、日照条件、道路衔接状况等;

  (8)法律条件。在新建分店或改建旧店时要查明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及建筑方面的法规,特别要了解各种限制性的规定;

  (9)租金。要分区段设上限租金;

  (10)必要的停车条件。顾客停车场地及厂商所用进货空间;

  (11)投资的最高金额。以预估的营业额或卖场面积为基准规定;

  (12)员工配置。以卖场面积为基准来规定,如每人服务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一旦确定店址后就不要轻易改变决定,如一旦动摇,或经常“摇动”,会破坏连锁企业运行的正常化,乃至破坏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当然如果出现竞争压力或店面太小无法扩大规模,投资者可以考虑变动店址。例如,锦绣香江的宏城超市决定放弃现在的紫荆雅园店址,搬迁到正在热卖的锦绣香江山水园,原因是受到近邻———新一佳的强大压力。宏城超市营业面积只有200平方米,而新一佳却有8000多平方米,无论从卖场规模还是商品数量,宏城超市均无法与新一佳相比拟,既然无法与之竞争,不如另选店址寻找自己的生存之路。

需要钱,需要登记.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具体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章 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

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第十五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

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

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

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六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

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十七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

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

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

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

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

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

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

准文件;

(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四)公司章程;

(五)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

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公司住所证明。

第十九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

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

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一条 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

权的文件。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八章 登记程序

第四十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全部文件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

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

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

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

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千

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

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第四十七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登记的公司登记事项记载

于公司登记簿上,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查阅、复制公司登记事项,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查阅、复制费。

第四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被核

准后的30日内发布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并应当自公告发布

之日起30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发布的设

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应当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

一致;不一致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更正。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记机

关发布。

上面的答案挺好

上面的都是开超市的?

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