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晟广告传媒:在网络上,随意辱骂他人是否犯了相应的法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0:59:55
提真实的姓名,并且是公开的

不提姓名,不具体说明所辱骂的人的有关私人情况就不违法

  辱骂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而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流氓村支部书记
尊敬的广大读者:
2005年,是我们江苏省徐州丰县凤城镇南关村老百姓倍感亲切的一年,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但我们南关村的老百姓对上级的政策热情同时,也有几分对我们村支部书记的憎恨.南关村现任村支部书记穆敬友.作风上并不带有党员干部的品行,用”流氓”二字形容也不足为给.穆敬友在任我们南关村副书记就”贪色””贪财””涉黑”而家喻户晓,但又被任命为书记,这对我们老百姓不能说不是伤合打击.我们老百姓多次向镇县市三级政府反映都无人过问.反而为以重用.不能不说镇县市三级政府不对我们南关村老百姓不负责任.基层干部的是党执政地位的根本认识不清,我们对此只能用网评形式发泄愤怒,请广大读者给于支持和理解.
1999年始穆敬友书记合本村谷卫之妻张侠长期保持两性关系至今.谷卫1999年8月因病过世.在谷卫过世后张侠一无工作,二无生意可做的生活情况下.张侠和三个孩子的生活费用全有穆敬友买单.2001年7月穆敬友为张侠在丰县百货公司买钱江踏板摩托车一辆价值6000元.张侠平时吃的穿的都很奢华,穆敬友每年对张侠的花费就达两万元.
1994年9月穆敬友利用同学聚会的机会,与同学李华子发生两性关系,李华子本是已婚之人,原本有一个幸福家庭,丈夫胡占勇在丰县五金公司上班.由于穆敬友书记的插足,胡占勇和李华子于1999年离异,穆敬友出于对李华子的生活照顾,合对李华子感情的负责.2001年2月穆敬友出资十八万元为李华子购买东风自卸王一辆,经营沙石料生意.
2004年5月穆敬友出资三万元为年轻漂亮的史先慧,在丰县瓜果市场开办(慧颖服装店).自古“贪色和贪财”是对孪生兄弟穆敬友只有用职权之便贪财来满足膨胀不止的色心。
1994年丰县南关丰黄路收费站改扩建,由路的加宽,占用大面积的农田,丰黄路是省级公路,对占用的农田补偿金额超出一般占地补偿资金10万元。
2000年丰县中学北墙改建五层楼,一层为(惠客窿超市),穆敬友收受工程承包人王由民五万元和真皮沙发一套价值一万元。
2003年2月丰县水利局再建办公大楼征南关村土地,穆敬友利用职务之便,合水利局分营基建的朱峰,仇某贪污补偿资金10万元。至使南关村的渠楼村民征地户没有一家得到相应补偿。
2003年4月丰县丰中新校区在南关村黄庄以南征用新校区用地,把征地所用补偿资金的2%,42万元合校长张世喜私分。穆敬友的大儿子因打架斗殴致残受害人而被判5年,于2005年10月刑满出狱,丰县南关建筑商李某为穆敬友大儿子购买踏板摩托车一辆价值8000元。
2004年底丰县丰中新校区建成交工后,穆敬友把新校区的学生浴池,学生超市,学生食堂都由自己低价承包。每个年级的学生用水供应也有自己垄断。
穆敬友所贪得的无义之财,除了花费在女人身上,还在自己的家居生活上大大花销。2001年穆敬友建南关黄庄东西的西式洋楼,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其家居装潢让人叹止,洋楼总造价37万元。对穆敬友的这样奢华品行无以言喻。同时和黑道拉关系也有高招,在身上纹身套近乎,合丰县黑社会老大王某称兄道弟和黑道关系甚密。
丰县凤城镇南关村2005年11月16日所新任命的村党支部书记穆敬友同志.不但经过凤城镇党委集体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而是个别日配酿的决定.
2005年10月2日穆敬友得知自己提升村党支部书记无望,镇党委已定合适人选的情况下.穆敬友心里怀着不正常的权利欲望,冲破组织纪律的钢铁防线,私自找丰县凤城镇分管南关村工作的满素梅同志,2005年10月4日晚上穆敬友出资10万元让满素梅为自己能当上南关村书记活动上层关系,满素梅在金钱的势下,为穆敬友跑关系找路子.穆敬友也在2005年10月26日的丰县凤城镇干部测评的工作上,大肆拉拢南关村生产队长韩方芹、郑学义、孙朝亮、古丰社区主任刘正启合众多党员干部、多次以不同的形式喊到家里喝酒,以金钱引诱利益分配的手段加以拉拢,最终以极不正常的结果向穆敬友一边倒.在以满素梅为首的小集体把此次测评干部结果为准把穆敬友顺理成章的提升为南关村支部书记.穆敬友当南关书记是代表谁?服务谁哪?用钱买来的支部书记能让我们老百姓信服吗?穆敬友的思想作风劣迹是众人皆知的.穆敬友当我们南关的书记怎能不经过我们老百姓的同意就决定了哪.个别人的意见怎么能代表我们南关村民的意见吗?不为人耻的劣迹让人愤慨,我们村民多次上县市两级政府反映都无人问津。在当今‘以人为本.‘的社会,法制文明,政治文明的社会其不让我们老百姓心寒.

这是个人素质的问题!!没什么法律

这个肯定侵犯名誉权了嘛 要付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