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潮汕牛肉火锅:“怀璧其罪”一词的出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06:52:52

1、出处
怀璧其罪,此成语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
2、原文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3、译文
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朝的时候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显而易见,这句话的意思是,贪图财宝会招来祸患。在这段故事中,虞叔因为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所以,把宝玉献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宝玉仍不知满足,最终因为贪得无厌而被打败。

左传•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继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贾害也。”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指财宝能致祸。

见《左传·桓公十年》:“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左传•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继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贾害也。”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指财宝能致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