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淘宝捉猫猫怎么玩:中国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7:02:06
王某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邮寄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1990年4月6日受理处收到该文件;李某1990年4月2日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处理?为什么?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
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应由王某取得专利权,其在4月1日交寄即视为提出申请,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王某取得专利权,4月1日发信时,视为提出申请之日。我国采用发信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