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报名表:有了解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网友请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1:30:25
我妹妹在深圳一间港资厂工作十年,现由于怀孕要请假,但厂只准三个月,而她要在年后的五六月份才生产,即回老家过年后还末生又要回厂。所以现在只有辞工这条路可走了!
现请问各位,她在这间厂工作十年,厂什么保险都没有给她买,深圳是否有什么法规规定工厂一定要给职工买保险的,如果十年没买,现在辞工是否能一次性作补偿,可以到哪个单位伸诉,网上可以吗?

按规定正常有薪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但应该可以与公司协商延长假期,延长部分时间为无薪假。
社保如果十年没有购买,您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局投诉,按有关规定,可以一次性追买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