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益安堂专业修脚:医疗过错到底应该依照什么标准而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22:45:30
大家好!我今年22岁,现在是个残疾人,正在和医院打官司!原由是医院把我的骨囊肿弄成了现在的依靠假骨而行走。现在打到了庭外调解的阶段,医院只肯陪两万元。要知道十年之后又要换假骨头,又需要十万元。现在我家已经是欠债累累,我该怎么办?医院说没有过错赔偿的标准依据,两万元已经是很多的了。大家请帮帮我吧,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

在我国现行得法制环境及医疗体制下,医疗纠纷是所有官司中最难判定的,要知道要让从同一个地方的医学圈子里选拔出来的“评定专家”去判定也许就是他们自己的医院所存在医疗事故这是很难的,并不是人人都有自揭伤疤的勇气和责任心的,而在国外,这样的官司通常是“倒举证”,即患者提出纠纷质疑,而让医院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所以,如果你在当地的医疗卫生和司法系统都没有“关系”,建议你去找个有处理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好好咨询一下,这种官司的赔偿一定要得把前后事情详细了解后才能帮你具体分析。

这位朋友你不要泄气,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树立生活的信心!上面的说得很对,除非你到中央去告这个医院!因为地方上的医疗圈子都是一个关系网,你没有办法的。先找个有处理医疗纠纷的律师看。如果不行的话,就找中央电视台来帮忙!想见持一定要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