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糖厂:武警组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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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和各级人民政权的相继建立,人民公安武装力量也相应地得到扩大和发展。在解放后的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中,相继建立了由人民解放军直接担负治安任务的警备部队,或以人民解放军为骨干的公安总队、公安大队、纠察总队等等。当时这些公安武装一部分属于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建制领导,一部分作为解放军的组成部分,行使人民警察的权力。

1949年8月31日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命令,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担负警卫中央、中央政府和北京的治安保卫任务。同年9月7日,公安中央纵队在当时的北平本苑举行成立大会,朱德总司令亲临检阅。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
1950年9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的电令,决定将全国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
1950年11月8日公安部队领导机构宣布成立。公安部队罗瑞卿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部队的番号和领导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动,先后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

1982年6月19日,党中央决定,将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当时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正式宣告成立。各省、市、自治区也先后成立了武装警察总队,地(市、州、盟)成立了武装警察支队,县(市、镇)成立了武装警察大队或中队。
1985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正式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1996年10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解放军部分乙种师移交武警部队,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师,作为机动部队,主要担负处置突发事件和战时防卫作战任务。
现在,武警部队是一支多警种的部队,编制复杂,装备特殊,所担负的任务又十分繁杂,组成部队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和机动师。
就内卫部队而言,就分为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护卫,城市巡逻等。

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