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梅山钢铁厂搬迁:文学四分法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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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体裁分类方法的历史演变及其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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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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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体裁的分类自古至今都存在着争论,其类别多达百余种,但是其分类大都遵循着文学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标准。其主要的分类方法包括:
????二分法。刘勰在《文心雕龙》把文学分为韵文和散文,这种分类方法在两千多年的文学发展和体裁分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二十世纪初期,章太炎在《文学说略》中把文学分为集内文和集外文,此处的集意为“经史子集”之“集”;谢无量也自创有句读之文和无句读之文两种文学体裁。但他们所阐述的“文学”大抵是一切著于竹帛之文,因此其文学的涵义是相当宽泛的,而他们的分类标准也倾向于文学形式,如韵律、骈散和句读等等形式因素。
????三分法,即按照塑造文学形象的方式和艺术表现方式分为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 亦即诗歌、小说和戏剧的分类方法。这种方法来源于西方,最早见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之后由黑格尔、别林斯基等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它是以文学的内容为标准对文学进行体裁的分类的。二十世纪前期,中国文学理论界普遍采取这种分类方法,当时的一些文学理论教材也直接引用这种文学体裁的分类模式,如潘梓年《文学概论》(1925年)、李笠《中国文学述评》(1928年)、马仲殊《文学概论》(1930年)、戴叔清《文学原理简编》(1931年)、夏炎德《文艺通论》(1933年)、陈伯欧《新文学概论》(1932年)、隋育楠《文学通论》(1934年)、陈君冶《新文学概论讲话》(1935年)、龚君健《文学的理论与实际》(1936年)、老舍《文学概论讲义》(1930年至1936年文学概论手稿,未公开刊行,1984年由北京出版社出版)、胡斗南《文艺十二讲》(1942年)、蔡仪《文学常识》(作家出版社1962年,1963年又组织编写《文学概论》,197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另外有一些教材借鉴了西方这种三分法,但是在一些名称和涵义上仍然保留了传统的因素,如刘永济的《文学论》(1922年)推崇芝加哥大学教授莫尔顿(Monlton)的学说,根据描写(Description)、表演(Presentation)、反射(Reflection)等文学的三原质把文学分为纪游纪事(主要有小说词曲等)、抒情写志(诗歌辞赋等)和表演类文学(主要有舞曲戏剧等);张希之的《文学概论》(1933年)把文学分为散文,韵文,骈文。散文包括以抒情为主的记事文(小说、赠序、传记、哀辞),富于风趣之告语文及小品文等;骈文包括写景文、描写文和叙事文;韵文包括诗歌、词曲、赋、祭文、诔辞、箴文、颂赞、戏曲、杂剧等,他也是在介绍了莫尔顿的三分法之后把文学体裁分为三类,虽然他在分类过程中也穿插了莫尔顿的理论,但是仍然以韵律和骈散等文学形式为主要标准进行分类。当前仍然采用这种分类法的主要有唐正序、冯宪光《文艺学基础理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等著作。
????四分法,即按照文学形式和内容相结合的标准分为诗歌、小说、戏剧和散文等四种文学体裁。1917年刘半农《我的文学改良观》把诗歌、戏曲归入韵文一类,把小说、杂文归入散文一类,虽然沿用了中国传统的两分法,却突破了传统的文学观念,实质上已把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已看作是四种相对独立的文学体裁。1930年代由文坛上众多作家和学者编纂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就采取了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的四分法。二十世纪上半期的文学理论教材中,有很大一部分都采用这一分类方法,如马宗霍《文学概论》(1925年)、林焕平《文学理论(初稿)》(1948年)、卢冀野《何谓文学》(1930年)。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虽然也是四分法,但是在诗歌、小说、戏剧的基础上添加了另外一种文学体裁,如章克标、方光焘的《文学入门》(1930年)认为第四种体裁是批评文学,而以群的《文艺底基础知识》(1943年)则认为是报告文学,而且在建国之后编写全国统编教材《文学的基本原理》(1963年、194年分上下册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1979年再版)时然坚持此观点,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很大。当前的各种文学理论著作仍然以此种分类为标准。
????五分法。巴人(王任叔)《文学初步》(1940年)把文学分为诗文学,小说文学,戏剧文学,杂文文学,说唱文学。其中杂文文学指序、跋、论说、杂记、哀铭、训感、短评等等,说唱文学指口头文学,其性质是综合的,变文、诸宫调、弹词、平话、讲史、评书等等都属于此类。建国后经过修订又以《文学论稿》(1954年)之名再版,以马克思主义观点进一步深化了确立这种文学体裁的分类法,影响颇大。新时期还有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把文学分为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和报告文学。陈传才、周文柏的《文学理论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把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和影视文学。刘安海、孙文宪的《文学理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把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和边缘文体,其中边缘文体主要包括报告文学、纪实小说、杂文和随笔等等。新时期影响较大的主要是这此外,有其他一些文学理论教材,在诗歌、小说、戏剧、散文之外加上诸如影视文学之类的其他新兴文学样式从而构成五种文学体裁。
????六分法。姜亮夫的《文学概论讲述》(1930年)在总结了中国古代文学174种文体之后,又借鉴西方文学分类的四分法,自创六分法:诗,词,戏曲,小说,赋,散文。胡行之《文学概论》(1933年)把文学分为文,诗,小说,戏剧,词,曲。其中文指杂感、游记、小品散文等等,而认为骈赋是在诗文之间的体裁。这两种六分法基本是秉承古代文学体裁,用现代分类方法予以重新组合,组合过程中比较偏重文学性,文学性不强的文体基本没有选入。
????多分法。古代文人的多分法,如箫统、姚鼐、任昉等人把文学大致分为诗歌、辞赋、乐府、词、曲、小说、哀、祭、颂、铭、箴等等,甚至把一些应用文体也包括在内。当前的文学体裁也是多种多样,在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四种基本体裁之外,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影视文学、科幻文学、纪实文学、杂文和随笔等等都成为当前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文学体裁,也被一些文学研究者视作基本的文学体裁。
????从上述文学体裁分类方法的历史变迁过程中,我们大约可以获得以下几点结论和启发。
????中国古代文学体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着眼于文学的形式,多是以韵律、骈散、句读等形式因素作为分类标准的两分法,即使学习西方以塑造形象的方式为标准的三分法,也是内容与形式标准杂在一起,而最终以形式标准为最。之所以大多采取这种分类方法,其根源在于汉文学的文字特性和语言的音乐特性:汉文字是表意和表音的结合体,这在世界语言中比较罕见,因此汉文学必然比较重视其文字形式,进而关注押韵、平仄、对仗等形式在各种文学体裁的不同运用;汉语言文学,很多都是与音乐相契合,甚至诗歌和词曲是直接可以歌唱、诵读的,音乐性强,文学形式特征比较突出。
????建国前的文学理论中,基本上已经遗弃了古代文学的韵律和骈散的分类标准,要么以西方的艺术表现方式——叙事、抒情和戏剧——为标准,要么以中国现代文学的内容与形式——诗歌、小说、戏剧和散文——为标准。两种分类标准和方法在二十世纪初期并无强弱之别,但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兴起之后,西方的艺术表现方式标准则处于弱势,文学的现实发展情况和对文学内容和形式因素的强调,文学的四分法似乎更加普遍,而且易于被普通读者所理解和接纳。
????建国后,50-60年代从苏联翻译的文学理论著作占主导,但其中巴人(王任叔)的《文学论稿》影响较大,他仍然以形式标准为主辅以内容标准,分为诗文学,小说文学,戏剧文学,杂文文学,说唱文学,形成五分法。60年代之后,以群和蔡仪分别代表南北两大两大文学理论重镇,分别编写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学理论教材:前者是《文学的基本原理》(1961年),坚持诗歌、小说、戏剧和报告文学的四分法;后者是《文学概论》(1963年),坚持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的三分法。这两本教材的影响力一直持续到90年代初期。
????90年代之后,随笔、杂文、影视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逐渐引起读者和学者的关注,其中影视文学等文学体裁的影响力甚至有超过传统文学体裁的趋势,因此一些文学研究者逐渐把文学体裁的分类作了一些调整,在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传统文学体裁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甚至多种文学体裁,文学体裁的分类在坚持了文学的形式和内容标准的基础上,也渐渐引入了新的标准,开始关注一些新兴文学体裁的发展和壮大。如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1992年初版,1998年修订版,2004年修订二版)实质上采取的是模糊分类法: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和报告文学。这种分类方法既承接了传统的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的四分法,也承接了影响颇大的诗歌、小说、戏剧和报告文学的四分法;既是四分法,他把散文和报告文学合为一类与诗歌、小说、戏剧并列成为一种文学体裁,也是五分法,他又把散文和报告文学分开阐述;既承认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和报告文学的分类方法,也承认叙事文学和抒情文学的分类方法,还在教材中还单设两章分别阐述“叙事性作品”和“抒情性作品”;此外对新兴的文学体裁也采取模糊的方式,对其忽略不计。
????综合考察之后可以看出,我国文学体裁的分类标准仍然比较单一,从而导致文学体裁长期僵化,难以培育新兴文学体裁,这在一定程度也阻碍了文学的发展。因此,我们只有在文学的形式和内容标准之外,引入文学的传播媒介、写作方式、阅读人群等等分类标准,把随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而发展起来的新兴文学——影视文学、网络文学、短信文学、翻译文学、知识分子文学、新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科幻文学等等——作为文学新的生长点来培养,才能促使新世纪文学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