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大道西段106号:教师及学校,是否有权利没收学生的财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10:27
我们学校规定学生不准带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进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旦没收了,挨了处分不说,手机也别想要回来了,早不知道被哪个领导看中了,有时去索要还要罚款)。这合法吗?

从法律角度说当然是不合法的
1.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可以与法律相冲突。虽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但是学校的规章不是法律,没有法律的效力。
2.这样做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利.学生有权利向学校提出要求归还.如果有胆量,你可以向法院告诉.但是谁主张谁举证.你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才可以.
从个人情感说我很有同感
我们学校曾经也不让带手机去学校,很麻烦...你可以偷偷的带.

那是学校不得已而为之,基本上不应该是没收,只属于暂时保管

现在的学校,出台一些没有道理的规定让学生执行,什么不能带手机了,校区内不准骑自行车啦,我不明白大学生都能结婚,怎么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就不让做,而且不执行就给处分,动辄开除学生,中国的教育管理是越来越不规范了!中国政府都承认教育改革是失败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可惜我们都是教育改革的实验品,最后教育改革改出来一个畸形教育。悲哀呀!

没收是可以,但罚款是不可能,学校没有这个权利.

明天走到他面前强烈要求他还你手机,不还的话打电话去电视台,记者最喜欢这种新闻了,看他还不死

不合理!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侵害了另一个人的财产的权利,虽然学校有这样的规定,但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地方的条律和规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时也国家法律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