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属于:劳教和劳改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9: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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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和培养,简称劳教。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已废除)
  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
  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
  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定。
  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场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劳教场所主要是劳教所。
  适用期限不同:劳改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劳教期限由1至4年。
  法律后果不同:劳改对象再犯罪或成「累犯」,劳教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怎么问这么个问题?劳改现在已经不这么称呼了,劳教的存与废也已成为了一个焦点,这时提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过时?
劳教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法》规定之外的又一种行政处罚,是对严重违法者有期限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劳改是刑罚,准确的说是劳动改造,是监狱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强制劳动,对其进行改造的手段,是监狱三大改造手段之一。

劳教是未判刑,只进行劳动教育,劳改是判刑经过判刑的进行劳动改造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劳动改造是对罪犯实行的刑罚执行措施,而劳动教养是对特殊的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对违反《刑法》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因此劳动改造是具有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违法人员,主要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其目的主要是教育、挽救。

三、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针对违反《刑法》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违法人员。

劳教

劳改

资料拓展:

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罪犯管理的手段,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经常出现在监狱里的一种标语和口号,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中国国内外常将劳改与劳教混淆,中国官方也笼统地合称为“二劳”,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劳动教育,劳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