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钱振兴教授:我想问问"私自动用灭火器练习是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3:45:13
希望能快点给我回复!!!!!!!!

是违法的,《消防法》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六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