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逸s50怎么没人买:我要知道培根,了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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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斯 ·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使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 《新工具》是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本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新工具》是其中的第二部,但未能完成。
从 《培根随笔集》的 “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年1月22日-1626年4月9日),英国散文作家、哲学家、政治家,是古典经验论的始祖。
1561年1月22日培根出生于伦敦一个贵族家庭。1576年剑桥大学毕业,他被派往巴黎驻法使馆担任外交事务秘书,1579年因父病逝辞职回英国。1593年,他当选为下议院议员,1617年,出任掌玺大臣,1618年,他担任詹姆斯一世手下的大司法官,并被授予维鲁拉姆男爵的称号,1621年晋爵为圣奥尔本子爵。1626年4月9日去世。培根死后,亨利·沃登爵士为他题写了墓志铭:
圣奥尔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头衔应
称之为“科学之光”、“法律之舌”
培根是第一批意识到科学的历史意义以及它在人类生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的人。他企图通过分析和确定科学的一般方法和表明其应用方式,给予新科学运动以发展的动力和方向。
培根是一个哲学家,而不是科学家。他一开始就探索实验方法的各种可能性,他说他要做科学上的哥伦布。1605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学术的进展》,这是解释他的见解的最早的一部通俗读物。
1620年,他主要的著作《学术的伟大复兴》出版了一部分,这部书到他死时还没有写完。培根把此书分为六个部分。
导论,即《学术的进展》
《新工具论》主要是对科学方法的分析,是书中最完整的部分
原定是关于工匠学问和实验事实的百科全书
第四部分没有找到,主要论述怎样运用新方法来分析事实。
讨论过去和现在的科学理论。
论述新自然哲学,把从各方面的事实提炼出来的假说和现有的科学理论最后加以综合。
这部书培根只写到了第二部分。但是他对十七世纪英国和十八世纪法国影响都极大。在这部著作里他提出了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科学认识理论,作为归纳法理论逐渐为人所知。
他认为对自然的科学理解和对自然的技术控制相辅相成,两者都是运用科方法的结果。培根对印刷、火药和罗盘的发明非常重视。他以这三种发明为例,证明近代人比古希腊人的知识高明得多。培根说:
因此促进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新科学方法,首先要求的就是去寻找新的原理、新的操作程序和新的事实。这类原理和事实可在技术知识中找到,也可在实验科学中找到。当我们理解了这些原理和知识以后,它们就会导致技术上和科学上的新应用。
培根请求詹姆斯一世颁布命令去搜集各种方面的知识。他认为把大量事实搜集起来是他的方法的首要要求,只要有一部篇幅六倍于老普林尼的《自然史》那样的百科全书,他就可以解释自然界的所有现象。
培根的科学方法观是以实验定性和归纳为主。他对科学方法上使用的数学和演绎法采取不信任态度。培根只是在他提倡的方法上有他的独创之见,但这些独创之见也没有立即得到应用。到十九世纪由于地质学和生物学中进化论的发展,培根的定性-归纳方法才受到人们的重视。
马克思评价培根的方法论:
科学是实验的科学,科学的方法就在于用理性的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归纳、分析、比较、观察和实验是理性方法和重要条件。
在应用科学方面,培根感兴趣的主要是工匠的技术和工业生产过程,因而他被称作“工业科学的哲学家”。
培根还是一位散文家。他在1624年出版的《论说文集》文笔非常优美,是值得一读的佳作。其中有很多名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不是权威的女儿。
合理安排时间就是节约时间 。
著作
《学术的进展》,1605年
《新工具论》,1620年
《论说文集》,1624年
《亨利七世本纪》
《论事物的本性》
《迷宫的线索》
《各家哲学的批判》
《自然界的大事》
《论人类的知识》
培 根
论求知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
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
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
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
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
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
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
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
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
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
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
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
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
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
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
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
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
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
情。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
多谋的人。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
--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
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
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
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甚至最
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
持聪明。”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
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
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
使人丧失自己本身。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就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
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
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
的火焰中。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
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
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象他们嗜爱饮酒一样,
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就必然施
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象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
人堕落毁灭啊!
论美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相互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
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以彼。
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但这话也
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
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
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最
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
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
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其实象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
本人喜欢。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有许多脸型,
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
是最美好的。”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
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
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这位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英国思想家出生于1561年,是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他生于豪门,聪颖早慧,从剑桥大学毕业时年仅15岁。三年后父亲病故,由于他是继室所生的小儿子,没有分到什么家产,只得独立谋生,一时债务压身,饱尝世态炎凉。后来他通过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沉浮后成为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为一桩至今仍众说纷纭的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