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院投诉电话:汪传浦的资料谁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2:00:16
就是拉法叶 军舰采购案中的汪传浦.谢谢!
谢谢xiongmin的回答,不过这些我也在网上看到,我想知道的是他的简历,发家史。谢谢!

拉法叶案检调特调小组以涉及洗钱为由,决定将汪传浦夫妇及4名子女一家6口全部签分为侦字案被告,并全面冻结包括日前出售两处房地产所得在内的汪家在台资产。

特调小组指出,根据瑞士最高法院5月底作出给予台方“司法”互助的判决书,包括汪传浦、叶秀贞夫妇及女儿汪君玲、儿子汪家勇、汪家明及汪家兴等6人在瑞士银行的账户,目前均遭瑞士银行冻结;此外,判决内容中也仔细列出法国汤姆笙公司支付给汪的4亿余元佣金,如何在6人的账户中移转。

特调小组成员研究后认为,瑞士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汪家6人都已明显卷入拉法叶案佣金的洗钱行为,因此决定将6人全都列为涉嫌洗钱的侦字案被告。

“洗钱防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触犯洗钱罪者,因犯罪所得或财产上的利益,除应发还被害人或第三人外,均予以没收;为保全前项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追缴或财产之抵价,必要时,得酌量扣压其财产。

为避免汪家再度利用其他漏洞脱产,特调小组研究后认为,虽然目前尚未能明确证实汪家在台资产是犯罪所得,但由于汪传浦将来如因贪渎案判罪确定,或是汪家人因洗钱判罪确定,相关财产都可能遭到没收,特调小组考虑以此为由,暂时先冻结、扣压汪家在台资产。

特调小组正全力追缉、弥补外事单位疏失造成的后遗症,所以包括汪家目前在台尚未出售的其他不动产,甚至日前出售的两处房产所得如还未汇出岛外,都会遭到特调小组冻结。

另外,汪传浦在美国旧金山的不动产及美国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特调小组成员也在研究能否借由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议”机制,暂时冻结。

至于是否约谈“驻英代表”田弘茂及“代表处秘书”张家华,特调小组成员表示,田、张两人抵台后,会先接受行政责任调查,除非发现涉外人员涉及与汪传浦家人勾结等犯罪嫌疑,检调才会展开约谈行动,了解核发验证文书的“外交人员”是否涉及不法。

查清真相之前人事异动暂缓

“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26日说,目前造成汪传浦变现不动产一案,正由“外交部”调查小组厘清事件真相中,因部分细节“外交部之前的说法,与当事人说法有所出入”,待厘清之后再做政治责任的追究,田弘茂与简又新的人事,也待“外交部”调查报告出炉后再做处理。

陈其迈表示,“外交部长”陈唐山已与张家华、田弘茂谈过,“府院”尊重“外交部”权责,但也同等关切,“总统府”原则上是尊重“行政院”的处理。

陈其迈说,这件事可从行政、政治责任及法律调查等3方面处理,但“行政院”只负责前2项,法律部分尊重特调小组。

陈其迈指出,行政部分,即查清楚“驻英代表处”有无照章行事,依作业标准来处理,是不是有应注意而未注意部分,还有没有督导不周之处。在政治部分,主要是因为2003年已发生过一次,现又有发生,在制度或政策上是不是有问题,这些都必须先厘清,同时“外交部”已组成调查小组,待调查小组报告出来再来谈追究责任。

陈其迈说,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必须先还原,因为经过调查,当初传出的说法与当事人的说法有些出入,所以细节必须先厘清;等调查报告出炉之后,再谈田弘茂与简又新的人事案。

汪传浦签名疑别人代签

“监察院”拉法叶舰弊案项目调查小组“监委”马以工26日表示,“外交部”未将汪传浦有两种不同笔迹签名关键文件送往“调查局”鉴定,使拉法叶舰弊案迟迟无法结案。“监委”林秋山表示,已经向“院”方送出申请调查文书,项目小组将于27日开会研商是否约询相关人员。

根据“监察院”所持有的相关文书资料发现,汪传浦共有两种形式不同的签名,包括“护照”在内的绝大多数英文签名在起始的“W”都有一个倒钩,唯独2003年2月一份经张家华承办、必须由汪传浦亲自出席并当面签署的委任律师状签名中没有倒钩。

不过,“调查局”至今未将该文件送往“调查局”进行笔迹鉴定,不禁让调查小组怀疑,该份文件中的签名不属于汪传浦,也不属于当局官员、台面上曾经曝光的新闻人物。针对这个不明的签名,项目小组表示将会继续追踪,并调出“某人”笔迹以供比对。

对于前“驻日内瓦办事处长”董国猷、“驻英代表处秘书”张家华等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监察院”也再度回文最高“检察署”,希望“检察署”再做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