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宏柱的车牌号:请问心理医生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5:10:48
如果一个你不喜欢的人用了或是碰了你的东西,你是很不愉快,甚至把东西扔掉,再洗手.

还是当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我通常都是第一种做法.

还有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喜欢的歌你会喜欢吗?

如果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喜欢的歌通常我也不会喜欢,甚至跟他有联系的事物我都不喜欢.我也觉得这种做法没错,不喜欢一个人,可能连带着不喜欢与他有关的很多东西.

我这种想法正确吗,健康吗?

哪种做法是健康的.正常的.

你的这种做法应该是正常的,在心理学中属于"光环效应"也叫晕轮效应.
如是长期这样下去就可能有心理问题,建议去咨询心理医生为好.

何苦?何必?他触摸了你的手,就要砍掉他的手吗?

你爱她吗?

这可不能说明你不喜欢那个人,只能说明你太在乎你不喜欢的那个人!
真的不喜欢就跟本不会去关心他喜欢什么、碰了什么,想开点,别太在乎

我记得你的行为应该叫联想吧。强迫到不是。你讨厌的人在现实中你的理智告诉你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所以你移情都他喜欢的东西。其实我感觉你也懂得道理,只是控制不了情绪而已。我觉得只要不伤害到它人,你长大一点,就会想通了吧。

我觉得没必要这样~给人感觉你自己很不成熟!也不大度~大方点!别那么死心眼!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