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谢孟媛个人资料:计然七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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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然为文种辨

http://www.zjrb.cn 诸暨网 2003-11-3

公元前493年?周敬王二十七年?前后,越王勾践因对吴国轻率用兵,终招亡国之祸,后幸赖大夫文种与范蠡谋划奔走,才得以起死回生,并完成了兴越灭吴的大业。后人对这段历史及越王勾践和范蠡的事迹知之甚详,几近家喻户晓,而关于文种,虽然许多史书对其均有记载,但都没有把他放在历史的应有地位,甚至还因史实的张冠李戴,在很大程度上把他给湮没了。
越灭吴后,文种居越而为越王勾践所杀,范蠡去越奔齐而幸免于难。范蠡决心离越到齐去经营产业时曾说过这样一番话:“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我欲用之家(《史记·货殖列传》)。”那么,被范蠡推崇备至、已经在越国复兴中获得成功、且又被他应用于经商治产业的“计然七策”到底是一种什么理论?这个理论的创造者——计然到底是一位什么人物?这一切直到现在还是个没有解开的谜。
计然是一位历史上的真实人物,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把他从历史的尘封中发掘出来。查《史记》、《国语》等书,可知帮助越王勾践复国灭吴的重要人物除文种、范蠡外,还有大夫舌庸、苦成、皋如、逢同、柘稽等人。关于舌庸、苦成、皋如,《史记》中没有提到,《国语》中也只是露了一下名字,倒是《吴越春秋》中稍有一些记载,但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的事迹,所以他们都可以排除在外。稍有较多事迹的是逢同和柘稽。
柘稽的事迹在《越王勾践世家》中也只提了一笔,即越王“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二岁而吴归蠡”。
关于究竟是谁到吴国去做人质的事,司马迁的记载与《国语》、《越绝书》、《吴越春秋》等书均不一致。那些书中均言勾践与范蠡去做人质,三年后才被吴王放归,并且都未提到有叫柘稽者也在其列。这不一致的记载应该相信哪一家的呢?在我看来,《国语》等书的记载是对的。
既然如此,那么陪同勾践到吴国去的人是谁呢?是范蠡,这是所有史书都肯定的,基本无可怀疑。那么是不是还有一位叫柘稽的人也在陪臣之列呢?其他史书均无记载,所以《史记》的记载就值得怀疑了。一般来讲,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越王本身就是越王的嫡子方才有作为人质的价值,若越王不去,派两位大夫去做人质于理也说不通。
其他史书中均无关于柘稽的记载,但在《国语》里却有关于另外一个人物的消息。这个人物叫诸稽郢,是一位非常能干的外交家。在越王被困于会稽之时,他曾二度被派遣出使吴国,说服吴王,保全了越国?参见《国语·吴语》?。这个记载与《史记》完全相同,只是说服吴王的说词与《史记》和《国语·越语上》略有些出入。
其实只要我们联系各种记载作一综合思考,就可以看出,《史记》中的“柘稽”,就是《国语》中的“诸稽郢”。“柘稽”与“诸稽”实乃同一个词,“柘”、“诸”古音相通,都读作近于“直”的音,而相互假借。另外,“诸稽”即“诸暨”,就是今天浙江省诸暨市的诸暨。更有趣的是“郢”不就是“然”字的一音之转吗?如果丢掉前边的“柘”或“诸”,那不就是“计然”吗?“稽”、“计”同音,“郢”、“然”一音之转。所以“诸稽郢”应该就是“诸暨然”。司马迁称之为“柘稽”者,实乃就是“柘稽然”或“柘稽郢”,显然,这个地方脱落了一个“郢”或“然”字。当然,这是司马迁的责任,还是后世传刻过程中的错误,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柘稽郢”就是计然,计然也就是文种。
再看柘稽郢或诸暨郢,这个名字还有些问题。诸暨是当时的越都,郢是当时的楚都,用两个都名合为一个人名,看来有些奇怪,所以“郢”的本字应该就是“然”。计然的正式称呼应该叫诸暨然,叫“计然”者显然是丢了前边的“诸”字,是错误的。名字被人称呼为诸暨然,说明文种就是诸暨人。然字是其名,字文种,至于他姓什么,还不得而知。肯定当时人以诸暨然或文种称呼他是很普遍的。
还有三条证据可以说明计然就是文种。
其一:《国语·越语上》开篇载云:“越王勾践木妻于会稽之上……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纟希,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这段话与《货殖列传》中计然的“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的说法如出一人,这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绝不可能。可见计然、文种实为一人。
其二,《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将杀文种时这样写道:“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联系到范蠡说的:“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这不又一次证明计然就是文种吗?计然、文种应为同一个人,“计然七策”实际应叫“诸暨然七策”或“文种七策”才是正确的。
其三:《国语·吴语》载,越王派诸稽郢到吴国去媾和,伍子胥坚持要灭越国,他谏吴王说:“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无?非摄畏吾兵甲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从前读到“将还玩……”时,总不得其解。当把诸稽郢和文种看成是一个人的时候,便恍然大悟了。原来“将还玩……”的正确行文和标点应当是“还,将玩……”。伍子胥说得很明白,若是等大夫种返回越国,就会把我们吴国弄到手里,任其摆布了。可见这位出使到吴国的诸稽郢,就是大夫文种了。
(郑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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