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原野上的追赶感受:这样交罚款可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22:48:05
目前,行政机关(如交警)处罚违法行为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财政返回,如果我们交罚款时,直接交到当地国库账户,那执法者的愿望不是要落空吗(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要上交国库)?那么今后他们执法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底.大伙说说意见!!!各位请注意:我不是公务员,只是一个普通司机,我太憎恶这帮交警了,现只是在想法对付他们,请大家谈谈可行性!
回复fcbayern129 :表面上是交给银行,但银行上交财政专户后,财政又返还给交警了!!

你的想法早就实行了!他开的罚单,钱不交给他,交给当地指定的银行,然后上缴国库,难道你所在的地方还交给交警?还是你不知道?被骗了吧?

你怎么知道的?社会上总有一些"怀疑家"们,怀疑这,怀疑那,在那空想!更有甚者就是认为国外好,好像外国的司法,财政都是他一人经手的,什么问题都没有!可能你说的情况存在,但那是国家行政范围内的事,跟税收一样,都是国家财政,你还想决定国家财政怎么用啊?!那不是你我所能管的了!

行!

为什么不行?我看可以,这样最好!我想他们的积极性是不会降低的!

真是的,无聊的交警,去投诉!!!

只要有正式手续,所罚的全部钱款都会上缴国库,这个不用担心.

可行性不大。行政处罚就是这点不好。但是我国国情就是必须照顾到交警的积极性。如果不让他们收钱,他们还能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