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的作品:请教各位(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2:46:24
在选择题中怎样区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我总是混淆,请大家指点一二。

关于题中三大流转税的区分,建议你还是以熟悉各自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为宜。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本条例所指的应税消费品包括:
1)烟。包括: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
2)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
3)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6)鞭炮、烟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车轮胎。
10)摩托车。
11)小汽车。

3。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本条例所指的应税劳务包括: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
6)娱乐业。
7)服务业。

注意:

1。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

2。上述烟等十一类货物,既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也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

3。对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劳务中的征税分工为: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属增值税征税对象,其他劳务属营业税征税对象。

4。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对象。

所有的服务项目,除了修理修配项目,只要不涉及货物,均选择营业税。其他的均为增值税。消费税的项目为在交纳增值税的项目中涉及十一类产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