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绅宝d50:怎样才能办暂住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4:29:11

办理方式如下:

1、如果你的单位有提供住宿的,那么这个暂住证就是由招用单位它会去跟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就可以。

2、暂住人员如果是租房居住的,那么这个办理就是由房屋出租人他就会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如果是那种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由户主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4、如果都不属于以上暂住人员,这种情况都是由本人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扩展资料:

暂住证的特点

1、优势

作为一种应当依法废除的“旧法”,暂住证制度在许多地方还能继续存在下去。主要原因就在于,有关方面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而是从他们更为看重的“社会”的角度,认为暂住证制度继续存在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即使暂住证制度失去了合法性,其合理性也不可动摇,所以不能为了“合法”而将其一废了之;如果批评者一定要追问合法性,那么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使暂住证制度重新变得“合法”,也并非不可能之事。

看来,只否定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是不够的,还应当认真审视其存在的“合理性”。

综合有关方面为暂住证制度开列的“合理性”,不外乎“限制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加强治安管理”两个方面。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和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一样,需要在自由流动中完成优化配置,劳动力的流动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其中即便有一些“盲目”的成分,也会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而逐步消解,而勿需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2、缺陷

暂住证制度的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人为设置门槛,的确能起到限制劳动力流动的作用,在鼓励劳动力流动的今天,这种作用就是不合理的。

而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应该是全民参与的过程。全民参与经济建设,必然带来人口迁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种问题,这是社会的客观规律。政府不应该用行政的手段干预社会的客观规律,出台限制国民正常流动的措施。

至于加强治安管理, 也不能成为实行暂住证制度的一条强劲的理由。一个公民来到其户籍之外的另外一个地方,无论是投靠亲友、务工经商还是旅游度假、学习研修,也无论是三年五年的“长期暂住”,还是十天半月的“短期暂住”,只要他通过一定的渠道(如他投靠的亲友、务工的单位、住宿的酒店等)向当地公安机关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就能达到掌握流动人口动态的目的。

在加强治安管理的问题上,暂住证制度并不比登记备案更有效,只是在公安机关那里,两者的意义却大不相同登记备案只是一种日常管理手段,暂住证制度却维系着一种行政权力,以及附加在行政权力之上的一系列部门利益(如收费、罚款等)。

在收费、罚款和加强治安管理这两个目标中,如果认为前者很重要,那么,暂住证制度就是合理的;相反,如果认为前者并不重要,那么,暂住证制度对于治安管理的“合理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暂住证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方式如下:

1、如果你的单位有提供住宿的,那么这个暂住证就是由招用单位它会去跟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就可以。

2、暂住人员如果是租房居住的,那么这个办理就是由房屋出租人他就会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如果是那种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由户主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4、如果都不属于以上暂住人员,这种情况都是由本人到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扩展资料:

相关流程:

1、办理暂住证时要提供个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暂时居住地地址,这个时候就可以到你居住的派出所填申请表就可以。一般来说像第一次申请办理都是免费帮你进行办理的,如果到期以后那就需要交费了。

2、你在填暂住证办理申请表时,如果你办理的城市是属于省会城市,那么办理起来就会快一些,一般来说几天就够了,如果是二三线城市,那么需要的时间就可能会长一些,差不多需要10-15个工作日,因为二三线城市受理后这些资料还是要寄到省公安厅办证处,这样来回寄的话时间就会长一些。

3、还有就是首次申请暂住证有效期为半年左右,如果你还要续期那么就可以申请到一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1.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同时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2.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拓展资料: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居住证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方法: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 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 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 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 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 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 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 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暂住证将于2015年12月31日取消,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取消暂住证的办理。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同时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